朗读
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工会(总工会),国企办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和广大职工在建设创新型城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经济转型升级中的主力军作用,根据嘉兴市总工会、嘉兴市科技局关于开展创建“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活动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关于开展创建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评创活动的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通过几年的努力,创建一批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推进我市职工技术创新活动的平台建设和机制建设。通过高技能人才的引领,组织引导职工开展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充分发挥广大职工在科技强市中的聪明才智和主力军作用,努力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培育和造就一支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的高素质职工队伍,为桐乡经济转型升级和平稳较快发展贡献力量。
二、基本条件
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由在技术革新、技术攻关、技术改造、技术咨询等方面有技术专长和理论水平的具有高级及以上职业技能资格等级的职工领衔。市级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由市总工会和科技局共同命名并授牌,具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所在单位应为工作室提供功能明确的办公室或科研室、实验室、教研室等开展创新活动所必须的固定场所和必要的经费,配置相应的办公设施和硬件设备。
2、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主创人员可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助手,形成创新工作团队。
3、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创新目标责任制及创新计划、立项、实施、评价、表彰等各项规章制度,与单位生产经营、科研技术等工作相互衔接,将创新活动纳入科学、有序、规范、高效的轨道。
三、主要任务
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的主要任务是根据本单位实际需要,组织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攻关、技术交流、成果推广转化、技术培训、管理创新等活动,发挥职工在推动技术创新、工艺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1、负责建立健全创新工作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创新工作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创新工作室年度创新项目的立项申报,承接自主立项及本单位、上级下达或横向协作的创新项目,组织工作室团队成员开展课题研究和攻关,配合工会和创新项目专业管理部门做好项目评估、验收、结项、成果管理及创新成果应用后的跟踪管理服务等工作。
3、接受省、市块状经济产学研结合专家服务组工作指导,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技术咨询等专项合作。
4、负责创新工作室团队成员的培养和指导,做好传、帮、带工作,发挥工作室创新团队在带动本单位职工创新方面的示范带头作用。
四、工作要求
1、2011年重点抓好全市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试点,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工会(总工会)、国企办工会从实际出发确定各自的创建目标,做到每个工会都有自己的试点工作室。在创建的基础上,适时举行我市首批不少于10个市级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命名授牌仪式。
2、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完善创新工作室的规范标准、工作制度、激励机制等,通过创建,实现创新工作室的滚动发展,并选树一批创新工作室示范点。通过示范推进,形成一定的创建规模和整体效应,努力实现建立一个创新机制,创建一批创新工作室,培育一支创新队伍,完成一批创新成果,形成一定社会影响的“五个一”的工作目标。
3、在完成“五个一”目标的基础上,继续抓好扩大创建范围、深化创新项目、规范创新管理的工作。同时,重点培育具有创新能力、潜力和带动力的以高技能创新人才领衔的创新类培训机构和创新基地的工作,努力提升职工创新的层次和社会影响。
五、实施原则和工作要求
1、工会组织,企业主体。我市创建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工作,由各级工会为主牵头、科技等有关方面支持配合组织实施。创建活动要以基层企事业单位为重点和主体,紧紧围绕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科研技术、管理服务等重点展开,切实发挥广大职工在促进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方面的重要作用。
2、试点入手,滚动发展。创建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为确保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现有的劳模工作室、职工技协、推广以职工名字命名的先进操作法、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技术创新活动等相关相近的工作,可以与职工创新工作室的创建活动同步实施,做到资源整合和共享。要坚持重创建、重管理、重项目、重成果的原则,成熟一个,命名一个,切实重视长效管理,确保工作室的生机与活力。
3、发挥优势,协力推进。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按照人才、平台、项目、资金“四位一体”的原则创建和推进。工作室所在企事业单位要负责落实人才、平台、项目和资金;各级工会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承担起创建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活动的牵头组织作用,政府科技部门要积极支持,同时,要积极争取企业行政和社会有关方面对创建工作的支持。努力形成工会组织、企业主体、各方支持、职工参与的工作格局,切实做到互相支持,共享资源,协力推进。
4、及时总结、扩大宣传。要建立健全创建工作的激励机制,激发企业、工会和职工的创建热情。做好创建工作的总结、交流、宣传和先进评选表彰工作,努力扩大创建工作的社会影响,推动创建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5、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工会(总工会)、国企办工会要高度重视,在认真组织开展好创建工作室的基础上,严格把关,积极推荐优秀创新工作团队参与申报。各申报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桐乡市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二);工作室主创人员职业技术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复印件;于2012年3月底前报送至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要求以文本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提交,文本形式一份,要求打印并盖章。联系电话: 88021311;电子邮箱:txbzb11@163.com
附件:1、桐乡市级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申报名额分配表
2、桐乡市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申报表
桐乡市总工会 桐乡市科技局
2011年9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