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河山镇王家弄村村民委员会办公用房(便民服务中心)的批复
河山镇人民政府:
你镇河政[2012]11号文请示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镇王家弄村村民委员会办公用房项目,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河山镇王家弄村村民委员会办公用房项目(便民服务中心)。
二、项目业主:河山镇王家弄村经济合作社。
三、项目选址:河山镇王家弄村。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建设用地面积3387.06平方米,建造王家弄村村民委员会办公用房(便民服务用房),建筑面积4064.5平方米。
五、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投资估算300万元,建设资金由业主筹措解决。
六、节能:项目须符合国家相关节能规范,并考虑节省资金;项目应采用节水、节电型的产品。
七、项目必须按《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桐乡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要求,落实项目的招投标。
八、工程建设工期为一年。
项目建设须服从河山镇总体规划,具体建设方案需经规划等部门审核后方可实施。
此复。
二○一二年三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