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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2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个人缴费标准及财政补贴标准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关于公布嘉兴市2012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嘉人社〔2011〕136号)、《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桐乡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桐政办发〔2010〕49号)的规定,以嘉兴市统计局公布的2010年嘉兴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4365元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487元为基数。现就我市2012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及财政补贴标准公布如下:
一、有地居民个人缴费标准可选择:1100元/年、1640元/年、2180元/年;市、镇(街道)两级财政补贴为718元/年。
二、无地居民个人缴费标准可选择:1100元/年、1640元/年、2180元/年;市、镇(街道)两级财政补贴分别为718元/年、1046元/年、1374元/年。
三、已参加或享受被征地居民养老基本生活保障、农婚知青养老生活补助、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社会优抚、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供养、精减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等人员,符合并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为500元/年;市、镇(街道)两级财政补贴为30元/年。持证困难人员可选择按此标准参保缴费。
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桐 乡 市 财 政 局
二 ○ 一 二 年 二 月 十 六 日
主题词:城乡居保 缴费标准 通知
抄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2012年2月1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