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2011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部署,顺利通过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复查验收,药品安全示范创建成效明显,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得到进一步强化。为发扬成绩,激励先进,根据2011年桐乡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梧桐街道等12个镇(街道)、公安局等9个市级部门和郑锦坤等31人予以表彰。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一、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12个)
一等奖:3个
梧桐街道 崇福镇 石门镇
二等奖:4个
濮院镇 乌镇镇 屠甸镇 洲泉镇
三等奖:5个
凤鸣街道 龙翔街道 高桥镇 大麻镇 河山镇
二、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9个)
公安局 财政局(地税局)农经局 卫生局
振东新区 国企办 工商局 质监局
食品药品监管局
三、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先进个人(31人)
郑锦坤(梧桐街道) 卫洪标(凤鸣街道)
江月林(龙翔街道) 薛国华(濮院镇)
赵根初(乌镇镇) 于利文(屠甸镇)
钱新建(崇福镇) 朱利忠(高桥镇)
沈中华(大麻镇) 梁林奎(洲泉镇)
严林高(石门镇) 殷国平(河山镇)
沈骏熙(开发区) 沈建峰(振东新区)
高东伟(宣传部) 林诗秋(市政府办)
王自强(发改局) 陈钢伟(经信局)
沈伏荣(教育局) 张雪峰(公安局)
蒋 园(财政局<地税局>)金新梅(农经局)
钱荣法(卫生局) 钟春康(环保局)
徐建华(粮食局) 胡建强(城管执法局)
孟建奎(国企办) 朱建珉(供销总社)
陈 锋(工商局) 孙家东(质监局)
周翠英(食品药品监管局)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各镇(街道)、市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把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推向深入,为保障我市食品药品安全作出更大贡献。
二○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