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2012年桐乡市推进“服务业倍增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七日
2012年桐乡市推进“服务业倍增行动计划”
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工商强市行动计划和服务业倍增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实现服务业的总量规模和发展水平提升,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年度主要目标
2012年,全市实现服务业增加值力争增长15%以上;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以上;服务业投资确保106亿元以上;服务业税收增长15%以上;服务业引进市外内资23.85亿元以上;力争接待游客突破1100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95亿元;实现全市城乡集市贸易成交额270亿元以上;新增服务业限上企业90家、分离发展服务业企业5家以上。
二、工作重点
(一)优化服务业发展政策和办法
1.研究制定做好2012年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明确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
牵头单位:发改局(服务业发展局)
参与部门:经信局、科技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文化局(体育局)、统计局、旅游局
2.修订完善2012年全市服务业发展引导政策实施管理办法,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引导力度。
牵头单位:发改局(服务业发展局)、财政局(地税局)
参与部门:经信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文化局(体育局)、旅游局
3.制定完善全市重点专业市场认定管理办法,加强市场经营管理,促进市场培育发展。
牵头单位:发改局(服务业发展局)
参与部门:财政局(地税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工商局、人民银行
4.制定桐乡市服务业集聚示范区认定管理办法,促进产业集聚发展。
牵头单位:发改局(服务业发展局)
参与部门:财政局(地税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工商局、交通运输局
(二)壮大优势主导行业
5.提升旅游业发展水平。
编制完成乌镇国际旅游区总体规划,做好雅达、平安两大项目启动区控制性规划的编制,推动旅游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集聚高效发展。加强沪杭高铁桐乡站旅游服务功能对接,优化完善高铁连接线旅游交通指引标识的设置。
加强桐乡旅游整体宣传,组织开展多元化旅游营销活动,积极参加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浙江旅游交易会等各类活动,丰富旅游商品,提升旅游购物市场水平。开展旅行社品质评定,全市旅行社星级化率达到60%。推进振石大酒店五星级酒店的创建工作,创建国家3A级旅游景区1家。
牵头单位:旅游局、乌镇国际旅游区
参与部门:农办、发改局、公安局、财政局(地税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局(体育局)、城管执法局、工商局、振东新区、高桥新区、石门湾现代农业示范区
6.壮大专业市场综合实力。
注重市场长期培育与繁荣,进一步推进濮院羊毛衫市场、崇福皮毛市场等市场的提档升级,做好“划行归市”工作,提升市场整体形象;依托产业优势,加快搭建电子商务平台,拓展销售渠道;引导新建市场的集聚发展,有效控制市场不分割销售比例,重点做好振东市场的集聚培育。鼓励专业市场开展星级市场创建,倡导市场诚信经营,提高市场知名度和美誉度。
牵头单位:发改局(服务业发展局)
参与部门:经信局、财政局(地税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旅游局、审批中心、工商局、开发区、振东新区、濮院针织产业园区、崇福经济区
(三)提档升级传统行业
7.繁荣商贸流通业。
优化商贸网点布局,加快商贸项目建设,中虹商业广场全面投入使用,东兴生活广场完成土建。鼓励商贸连锁点向新村集聚点延伸,改善农村消费环境,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农贸市场整体形象。
牵头单位:经信局、工商局
参与部门:发改局(服务业发展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振东新区
8.稳步推进房地产业。
积极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调整房地产供应结构,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努力搞活住房二级市场,提高物业管理水平,稳定房地产住房价格。
牵头单位:建设局
参与部门:发改局(服务业发展局)、经信局、国土资源局
9.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
加快宇石物流甩挂运输项目建设,提升濮院物流中心、振东物流园区运行水平,推动崇福物流中心、洲泉物流中心的招商和建设工作。积极推进物流信息化、标准化,加快物流园区信息平台建设,为物流企业提供公共信息服务。积极开展市区物流专项整治,引导货物装卸进场经营,规范货运车辆经营秩序。
牵头单位:发改局(服务业发展局)、交通运输局
参与部门:法制办、经信局、公安局、财政局(地税局)、 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安监局、城管执法局、工商局
10.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加强对服务业企业的信贷支持,优化信贷结构,新增在桐分支机构1~2家。
牵头单位:人民银行
参与部门:银监办
(四)培育发展新兴服务业
11.做大服务外包产业。
加快服务外包示范区建设,推动服务外包产业集聚发展。积极开展境内外服务外包对接活动,提高外包企业的接包能力,增加外包市场份额。大力引进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建设,加快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加大服务业外资招商力度,服务业合同利用外资占全市合同外资总量的25%。
牵头单位:商务局
参与部门:发改局(服务业发展局)、财政局(地税局)
12.积极推进总部商务经济。
依托毛衫、皮草、鞋业等地方块状特色经济,加强对产业集群中的龙头企业和成长型企业的引导力度,鼓励企业转变经营发展模式,培育综合型和成长型总部企业。加快振东新区、高桥新区和经济开发区总部楼宇经济建设,重点引进现代商贸、现代物流、科技信息等总部企业和专业化的生产性服务机构。
牵头单位:发改局(服务业发展局)
参与部门:经信局、科技局、商务局、开发区、振东新区、高桥新区
13.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
依托全市“5+2”平台建设,为优势特色产业搭建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提供技术对接、人才与项目引进等服务,加大对企业研发机构的奖励和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建立和完善研发机构,支持企业联合大院名校以多种形式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高层次研发中心、博士后工作站等创新载体;力争实现新增省级科技研发中心2家,引进创新载体3家。
牵头单位:科技局
参与部门:发改局(服务业发展局)、经信局、财政局(地税局)、人力社保局、高桥新区
(五)加快服务业平台建设
14.加快服务业集聚区建设。
推进实施全市服务业集聚区发展规划,制定服务业集聚区示范区认定办法和支持政策,加快八大服务业重点集聚区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导企业集聚、集约发展,积极争创省级、嘉兴市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
牵头单位:发改局(服务业发展局)
参与部门:经信局、科技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文化局(体育局)、统计局、旅游局、开发区、振东新区、高桥新区、濮院针织产业园区、乌镇国际旅游区、崇福经济区
15.优化发展文化创意产业。
出台桐乡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2010~2020),加快濮院320创意广场三期建设,继续推进崇福皮草等创意设计中心发展,引导创意设计企业和产业集群融合发展,提升平台创新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文化局(体育局)
参与部门:发改局(服务业发展局)、濮院针织产业园区、崇福经济区
(六)加快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
16.编制实施2012年全市服务业重点项目投资计划,安排2012年全市服务业重点建设项目38项,年度计划总投资50亿元以上,落实项目建设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切实加快重点项目推进建设。积极争取列入省级服务业重大项目3~5项,缓解要素制约,制定服务业项目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跟踪服务和督促检查,确保完成年度投资106亿元的目标。
加强项目储备,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项目挖掘、策划,丰富服务业项目发展储备库。强化招商引资,创新招商方式,做好与各类推介招商活动的对接,注重优质项目招商、大项目招商和产业链招商,完善内外资考核办法。
牵头单位:发改局(服务业发展局)
参与部门:商务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
(七)培育服务业企业和品牌
17.推进服务业“个转企”工作,引导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加快服务业限上企业培育,重点行业中选择一批主营业务突出、市场竞争力强的服务业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完成新增服务业限上企业90家。加大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推进力度,修改完善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政策,着重面向制造业骨干企业和集团型企业抓好分离发展服务业,建立独立的法人实体,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牵头单位:工商局、发改局(服务业发展局)、财政局(地税局)
参与部门:经信局、统计局、人力社保局、国税局
18.积极开展服务业品牌战略,鼓励服务业企业开展自主品牌创建,努力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服务品牌企业,重点引导科技、金融、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企业开展服务品牌培育,支持重点企业创建省级及国家级品牌,加快濮院毛衫、崇福皮草等区域性品牌的推广力度,进一步提高知名度和美誉度。
牵头单位:质监局、工商局
参与部门:发改局(服务业发展局)、濮院针织产业园区、崇福经济区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服务业组织领导
19.加强服务业发展工作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服务业发展工作等领导机构作用;进一步落实部门责任分工,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加强镇街道服务业组织体系建设,努力形成合力推进服务业发展的工作格局。
牵头单位:发改局(服务业发展局)
参与部门:经信局、公安局、财政局(地税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商务局、统计局、旅游局、国税局、工商局
(二)健全服务业考核机制
20.研究制定2012年加快服务业发展考核办法,加强服务业考核力度,推进镇街道、有关部门的个性化考核。
牵头单位:发改局(服务业发展局)
参与部门:财政局(地税局)、统计局
(三)推进服务业人才培养
21.创新现代服务业人才引进机制、培养机制,建立有利于吸引物流、旅游、金融、文化、创意等等我市比较紧缺的专业技术人才。组织开展企业经营者、服务业管理者队伍培养,提高业务和理论水平,成为懂经营、善管理的技术型的专业人才,提升服务业的整体管理水平。
牵头单位:人力社保局
参与部门:经信局、科技局、教育局、商务局、文化局(体育局)、旅游局
(四)加强服务业统计分析
22.建立健全服务业统计体系,完善服务业统计指标,加强服务业统计培训力度,切实提升统计水平和质量,努力实现服务业“应统尽统”。
牵头单位:统计局
参与部门:发改局(服务业发展局)
(五)营造服务业发展氛围
23.加大服务业的宣传力度,做好“聚焦服务业”宣传报道工作,提高全社会对服务业的关注度和参与度。积极营造服务业企业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激发企业更好更快发展。组织开展全市服务业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凝聚发展合力。
牵头单位:发改局(服务业发展局)
参与部门:宣传部、人力社保局、统计局
24.加强舆论宣传,积极营造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良好氛围。
牵头单位:宣传部
参与部门:发改局(服务业发展局)、广电台、报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