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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办理“关于实施生态优先 推进桐乡经济社会持续发展”议案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02 桐乡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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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关于办理“关于实施生态优先  推进桐乡经济社会持续发展”议案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关于办理“关于实施生态优先  推进桐乡经济

社会持续发展”议案的实施方案

 

    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生态立市”发展战略,以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促进科学发展为目标,全力以赴抓减排,坚持不懈抓整治,切实提升环境质量,全市生态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随着经济社会事业的不断发展,我市面临的生态形势依然严峻,环境承载能力还非常脆弱,一些区域尚潜在不稳定因素,人口、资源和环境矛盾将会进一步凸现,生态建设工作任重而道远。根据市十五届人代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实施生态优先  推进桐乡经济社会持续发展”议案要求,结合我市生态建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可持续发展为主题,以经济转型升级为主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改革走在前列,发展绩效突出,社会管理一流,人民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大力发展生态经济,着力改善生态环境,积极培育生态文化,不断创新和完善体制机制,力求解决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持续改善桐乡生态环境质量,全力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加快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为桐乡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生态环境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有机结合,坚持理念先行和重在建设有机结合,坚持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开发利用有机结合,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有机结合,坚持强化法制和健全机制有机结合,坚持巩固传承和开拓创新有机结合,坚持党政主导和社会参与有机结合。

    (三)主要目标

    通过办理方案的实施,实现以下目标:

    1.生态经济: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2%,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25%,单位建设用地生产总值比2010年提高28%。万元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到50立方米,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8以上,循环经济总体发展水平走在全省前列。主导农产品中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产地面积比重达到60%以上。节能环保产业销售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

    2.节能减排: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完成上级下达指标。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强度、排放总量完成上级下达指标。铬、铅、镉、汞、类金属砷等五类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09年规划调查数据降低20%以上。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及管网配套,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提标至一级A标准。

    3.污染防治:市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以上,城镇建成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80%以上的行政村开展生活污水治理。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并建立较为完善的长效保洁管理制度。重点企业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9%,危险废物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置,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100%。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8%,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废旧放射源安全收贮率达到100%,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4.生态保护:积极开展森林城市创建,林木覆盖率达到25%以上,创建森林城镇3个,森林村庄11个。深入开展生态示范试点建设,省级生态镇(街道)实现全覆盖,80%以上镇(街道)达到国家级生态镇建设标准。开展土壤污染修复和村庄小流域水生态系统修复试点工作,受污染土壤修复面积比例达到20%以上,小流域水生态修复面积达10%以上。饮用水源保护区、乌镇古镇旅游景区以及白荡漾、桂花村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区域生态环境和生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修复。

    5.环境质量:水体质量明显改善,基本消灭劣五类水体。饮用水源地得到有效保护,水质基本达到生态市建设规划要求,运河、长山河、兰溪塘、白马塘等流域水质总体保持稳定。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城市空气中主要污染物平均浓度值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空气优良率达到95%以上;降水酸度和酸雨率均有所下降,灰霾污染出现频率明显下降。市区区域环境噪声小于55分贝。

    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4月底前,由市政府牵头,各镇(街道)、相关部门参与,广泛听取代表建议,举行专题座谈会,围绕议案办理内容开展调研,制定办理方案并报请市人大审议。

    (二)办理落实阶段:2012年5月初至11月底,按照实施方案,部署工作具体措施,各镇(街道)、相关部门分头抓好落实,并于9月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议案办理进展情况。

    (三)总结汇报阶段:2012年12月份,向人大代表征求意见,总结办理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向市人大报告。

    (四)深化实施阶段:2013~2016年按照要求在每年年初制定年度责任分解,落实各项任务,接受监督,并按要求向市人大作出书面报告。

    三、主要措施

    (一)发展循环经济,推动产业升级

    1.着力优化产业布局。切实贯彻落实《桐乡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实施“三大倍增”计划,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加强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实行空间准入、总量准入、项目准入“三位一体”的环境准入制度,推动形成产业布局更加合理、主体功能定位清晰、国土空间高效利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区域发展格局。

    2.推进产业优化升级。确保实现国家、省、市下达的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控制指标。在重点行业、产业园区、城镇和农村培育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努力推动形成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现代循环经济产业体系。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积极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基地建设,推动农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绿色制造业,着力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对先进制造业支撑能力强、与城市化进程结合紧密的现代服务业。

    3.深入推进清洁生产。继续加强开发区(工业园区)生态化建设与改造,积极推动形成企业、园区和区域层面的循环经济链。积极支持企业、园区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逐步建立针对企业和各类产品的绿色环保认证体系,积极引导绿色创新和绿色发展。继续对超标、超总量排污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4.加强资源综合利用。以提高粉煤灰、煤渣等传统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为重点,拓展资源综合利用品种,引导资源综合利用向纵深发展,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废旧木材、污泥等废弃物的利用率。认真贯彻《浙江省农业废弃物处理与利用促进办法》,加快农业废弃物处理设施、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5.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积极研发和推广应用一批先进节能环保装备和产品,实施一批节能环保重点工程,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服务业,加快培育一批节能环保特色产业基地。积极培育一批以企业为主体的国家级、省级节能环保产业研发机构、创新服务平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高科技产品技术研发中心,引进一批节能环保企业,突破一批具有重大科技支撑作用的节能环保技术,加快环保产业形成,力争若干核心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二)深化节能减排,严格总量控制

    1.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工作。科学合理布局城乡用地空间,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提升城镇建设用地整体利用效益。大力推广应用低碳技术,开展低碳经济示范试点,加快建设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工业、建筑、交通体系,全面落实推进国民经济各领域的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工作。

    2.切实加强重点领域节能降耗。继续加强重点企业节能,加快推进传统产业改造,切实抓好高能耗设备的淘汰和改造,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推进建筑业和交通运输业的节能,全面推行峰谷分时电价和阶梯式价格,实行高耗能行业差别电价制度。鼓励节能技术创新,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

    3.全面落实污染排放总量控制。采取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监管减排等综合措施,扎实推进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严格控制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污染等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排放。继续强化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污染整治,提高中水回用率及污染物达标排放率。深入实施《桐乡市生态牧业发展规划》,巩固生猪存栏50头以上畜禽养殖场(户)的治理成效,完善集约化养殖场(区)的污染治理和环境监督管理,完成禁养区迁移、限养区治理削减工作,有效控制畜禽养殖总量和污染排放总量。全市135兆瓦以上现役燃煤发电机组全部完成烟气脱硝并投入运行,现役35吨以上燃煤锅炉完成烟气炉外脱硫设施改造。推进水泥行业氮氧化物减排,严格控制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

    (三)实施“清洁行动”,提升环境质量

    1.实施清洁水源行动。加快城镇污水集中处理及集污管网工程建设。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处置体系,积极开展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推进垃圾处置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全面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严禁无证或超标、超总量排污,深入开展印染、制革、造纸、电镀、化工等重点行业污染整治,加强企业环境监管,坚决遏制环境违法高发态势。建立健全突发水污染事件和藻类防控应急预案,有效提高水环境污染突发事故预警监测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饮用水安全,完成所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以及规范化饮用水源地创建工作,农村自来水覆盖率达到100%。饮用水源地全面建成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建成水质安全在线生物预警系统。全面实施河道清淤保洁,有效削减内源污染。

    2.实施清洁空气行动。全面完成热电企业脱硫脱硝设施建设,烟气脱硫率、脱硫设施投运率分别达到90%和95%以上。加强废气有机污染物排放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整治,全市所有水泥回转窑开展氮氧化物减排治理,所有相关重点行业完成有机废气整治。加快实施“退二进三”、“腾笼换鸟”,禁止在市区及近郊建设废气高污染企业,市区“烟尘控制区”覆盖率继续保持100%。加强城市扬尘、餐饮业油烟废气、细颗粒物污染治理,市区所有建筑工地现场施工达到扬尘控制要求,餐饮业油烟净化装置配备率达到100%。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严格实施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管理,对“黄标车”实行区域限行,加速“黄标车”和低速载货车淘汰进程。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全市天然气消费量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5%左右,清洁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20%左右。

    3.实施清洁土壤行动。加强土壤环境调查、监测和评估,建立全市土壤环境状况数据库,开展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估和后评估,建立农产品基地土壤环境预警机制,强化农田土壤重点污染区的治理和修复,建成土壤环境监测网络,污染土壤治理修复试点工程取得明显成效。全面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突出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区、重点防控行业、重点防控企业的污染整治。完善固体废物产生、运输、利用、处置的全过程监管体系,加强重点行业和区域固废污染整治,形成覆盖城乡、综合性、专业性处理有机结合的固体废物处理体系,建成较为完善的危险废物回收、利用和处置体系。

    (四)加强生态保护,打造宜居水乡

    1.积极开展绿色城镇建设。争创森林城市,加快推进平原绿化工作,大力提倡全民植绿、护绿活动,大幅度增加城镇绿色空间,努力建设城乡一体化的生态林业体系,改善自然生态环境。形成主要交通道路、河道基干林带、平原农田防护林和城镇、村庄防护林相结合的综合防护林体系,全市实施平原绿化面积5万亩。积极发展绿色建筑,健全绿色建筑监管体系。坚持“以点带面、积极推广、样板带路、综合推进”的模式,推动从单纯发展节能和绿色建筑试点示范工作到扩大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建设。

    2.全面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以粮食生产功能示范区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为主平台,积极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和农药减量增效技术以及其它优质生态农业标准化技术,有效减少化肥、农药施用量,促进农业生产清洁化。加快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拓展延伸,统筹建设新农村、新社区,建立完善功能健全、设施配套的村级综合服务中心,促进城乡公共资源配置合理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加大整治区域范围内多项目的集中连片综合整治力度,不断提高村庄整治建设水平。全面建立村级综合保洁机制,完善道路保洁、河道保洁、绿化养护、垃圾收集、污水治理等管理制度和外部监督机制。

    3. 广泛开展生态绿色创建。大力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试点,深入推进生态镇(街道)、生态村创建活动。完善创建标准,强化动态考核评估,注重生态创建实效。积极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健康城市、节水型城市等,有效改善城市整体环境质量,完成省级生态镇(街道)、国家级生态镇(街道)创建目标。深化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基地、绿色企业、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医院、绿色家庭、绿色饭店等创建活动,为广大公众提供生动直观、特色鲜明、功能多样的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基地和参与平台。

    4.积极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加快推进以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为主要载体的水土流失治理,加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划定、公告和监督管理,强化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预防监督,构建科学完善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水土流失面积占总土地面积的比例下降到7%。完善提升公路、铁路绿化,完成干线沪杭两高的植绿2880亩,新提升补植交通干线公路航道绿化面积5100亩;加快“三沿五区”坟墓治理,生态葬法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张建平、徐汉会、郭林江为副组长的桐乡市“关于实施生态优先推进桐乡经济社会持续发展”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创建办。同时,市政府将进一步协调相关单位,抽调人员搭建专职工作班子,充实创建办工作力量,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全市生态建设各项具体工作。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也要建立相应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高度重视,根据全市统一部署,认真办理议案中涉及的相关工作。

    (二)突出重点,落实责任。生态建设是一项系统的、复杂的工作,面广量大难度高,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必须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明确各自分工,确定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进一步分解落实具体工作的任务和责任,确保生态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协作,形成合力。本次议案办理工作涉及内容广、部门多,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对涉及须由多个部门和镇(街道)共同办理的重点工作,相应责任单位要进一步细化操作方案,并认真负起牵头部门的责任,联合协办单位共同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四)加强督查,严格报告。为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落实专人,明确分工,对各镇(街道)、部门办理议案的各项措施的开展、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指导和督促,及时做好办理情况的收集、汇总和通报工作。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确定专人,将本单位办理工作进度、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领导小组将组织专门督查,并适时向市人大报告进展情况,确保议案办理工作顺利实施,切实提高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附件:1 .“关于实施生态优先  推进桐乡经济社会持续发

展”议案办理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

             2.2012年主要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

 

附件:桐政发[2012]54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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