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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民政局关于创建省双拥模范城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1-06-02 桐乡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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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振东新区管委会,市各部门(单位),驻桐各部队:

2011年市委、市政府、人武部已向嘉兴市委、市政府、军分区申请新一轮省级双拥模范城创建报告(2011至2014年),为落实好我市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城各项工作,现就创建省双拥模范城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双拥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巩固和加强“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新型军政军民关系,促进军民融合式发展。努力把双拥创建活动与双拥工作夯实基础、开拓进取、务实创新紧密地结合起来;把加强机关对基层的指导和机关事业单位、城乡社区、企业、学校、社会团体与驻地部队结对共建紧密地结合起来;把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紧密地结合起来;把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与部队战斗力提高紧密地结合起来。有力地促进双拥工作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与国防和军队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建设。

二、基本标准。

根据全国双拥办印发的《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规定,浙江省制定了省级双拥模范城(县)考核标准:

(一)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地方党委、政府和驻军领导机关把双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部队建设的总体规划,纳入党政军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范围,有明确的任务目标、具体的实施计划、完善的保障措施、定期的考核奖励机制。坚持党委议军会议、军地联席会议等制度,双拥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建立健全以军地主要领导人为第一责任人、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双拥工作领导机构,双拥办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工作人员和相对固定的部队人员参与,有日常办公经费,日常工作规范运转。

(二)宣传教育广泛深入。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把以爱国主义为核心,以拥军优属、拥政爱民为重要内容,纳入军民教育规划,列入宣传、教育、文化、广电等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广泛开展双拥宣传教育活动,弘扬新时期的先进典型。抓好群众性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计划、内容、人员、时间、效果落实,激励广大军民“爱国拥军、爱民奉献”精神。围绕双拥工作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氛围浓厚的各项实践活动。

(三)拥军工作扎实有效。党委和政府把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积极探索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军民融合式发展新路子。大力支持军事斗争准备,配合部队完成军事训练、战备执勤、科研试验等各项任务。妥善安置转业军官、军队离(退)休干部、一至四级残疾军人、转业士官和随军随调家属。组织开展科技、教育、文化、法律、民企拥军活动成效显著,协助军队实施人才战略工程。大力支援重点军事工程建设,军事设施保护完好。军供保障和应急能力强。支持部队后勤保障社会化,优惠政策配套,车站、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落实烈军属和军人优先政策规定,交通工具、公园等公共场所兑现优惠政策规定。

(四)拥政工作成果显著。充分发挥军队优势,积极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建设。完善拥政爱民各项制度,落实拥政爱民年度工作计划,勇于承担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在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产财产的斗争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主动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城乡社区建设,完成总部规定义务劳动日,积极开展扶贫帮困活动,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作用突出。

(五)政策法规落到实处。及时完善建立适应形势发展和需要的配套政策规定。地方加大落实军人及其子女入学入托享受优惠政策力度,维护军人及其家属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军队退役人员数据库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机制,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政策有效落实;严格新兵应征入伍政策规定,确实保证兵员数量和质量;认真开展“关爱功臣,永葆光荣”系列主题活动;认真落实各类抚恤优待政策,保证其生活水平与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同步提高;烈士纪念建筑物和优抚事业单位建设管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功能作用发挥明显。部队不断增强官兵、职工、家属、子女奉献意识,关心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各项事业建设;积极参与“关爱功臣,永葆光荣”系列主题活动;参与地方活动,讲文明、守纪律、树形象。

(六)双拥活动坚持经常。部队与地方完善建立双拥共建网络,以基层单位结对共建为主体。双拥共建工作,做到年度有计划、季度有安排、每月有活动、节日有氛围,注重共建共赢的实效。共建活动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参与广泛,具有时代特征和显著特色。完善建立双拥共建单位考核评比制度,定期进行总结分析,适时开展创先争优表彰活动,促进双拥共建活动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

(七)军民共建富有成效。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和培育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军人道德规范》,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参加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行业等活动,在群众性精神文明和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等活动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军(警)民联防、联治活动坚持经常,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

(八)军政军民关系融洽。地方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爱护军队,尊重军人,关心部队建设。部队尊重地方党委、政府,热爱人民,支持地方建设。军政军民关系亲如一家。军地地界清晰,无历史遗留问题。一旦发生军政军民纠纷问题时,军地主要领导亲自协调及时解决。

三、任务要求。

为再创我市双拥工作新辉煌,必须抓住关键,突出重点,以新的思路、新的举措实现新的突破。

(一)以爱国拥军为核心,建立健全双拥宣传体系。

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国防教育和双拥光荣传统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军民的双拥意识,特别是广大青少年的国防观念。大力宣传我国军民在党的领导下为民族解放和国家富强团结奋斗的光辉历史,宣传新时期双拥工作的先进典型事迹,逐步建立健全双拥宣传教育体系,在双拥宣传教育方面,要着重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分批次组织市四套班子领导和各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企业法人参加“军事日”、“国防日”活动,邀请部队首长或军事专家来桐作国防辅导讲座。二是加强国防教育基地和双拥宣传环境建设。充分发挥历史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主导作用,组织市四套班子领导清明节期间参加悼念烈士活动。注重环境宣传建设,认真做好交通要道口、公共场所、窗口行业的明标立志工作,进一步营造浓厚的双拥宣传环境。三是加强舆论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大双拥和国防教育的宣传力度,及时交流全市双拥工作信息和工作经验,注重双拥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积极向上级媒体投稿,报道我市的双拥特色、创建成果,进一步提高桐乡双拥工作的知名度。四是加大双拥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工作,组织评选嘉兴市双拥工作模范镇、街道,爱国拥军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拥政爱民先进单位和个人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

(二)以政策落实为目的,建立健全双拥保障体系。

围绕新阶段新任务,认真组织开展双拥调研,着力解决广大优抚对象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建立新型拥军优属保障制度,切实维护和保障好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支持部队建设和改革。一是建立完善重点优抚对象“六位一体”的医疗保障体系。重点优抚对象免费参加合作医疗、享受优惠减免、门诊包干、住院医疗费用补助、大病医疗救助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加强六级以上残疾军人医疗保障,确保他们的医药费得到及时足额报销。建立完善企业革命伤残军人生活保障机制,认真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革命伤残军人生活保障工作》等文件精神,依法保障在职革命伤残军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建立完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重点优抚对象优抚金自然增长机制。优抚资金足额纳入市财政保障,确保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不低于我市平均生活水平,保障优抚金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三是按时完成退役军人安置任务。按计划完成军队转业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职工和随军家属安置任务。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城乡无差别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妥善安置退役士兵。加强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和学历教育工作,提升就业竞争能力,建立完善退役士兵就业、创办实体、办理小额信贷、证照等方面优惠减免政策,积极为退役士兵创造宽松的就业环境,进一步提升我市退役士兵就业率。

(三)以社会参与为重点,建立健全双拥服务体系。

双拥工作重点在基层,关键在落实。要本着“巩固、完善、提高”的原则,加强基层双拥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规范双拥服务行为,保证基层双拥工作正常、有序、高效运转。一是以“一助一”帮扶活动为重点,在社会化帮扶上求得新突破。改变以往“一助一”部门结对帮扶工作中单一的给钱给物“输血型”帮扶模式,拓展以“扶资、扶技、寻思路、定项目、解决优抚对象子女就业为解困手段的 “造血型”新路子;改变以往单一的由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帮扶的模式,拓展以行业协会、致富能手为主体的社会帮扶新模式;通过对全市贫困优抚对象“一助一”扶优活动的开展,确保他们的生活水平达到或超过当地群众的平均生活水平。二是以开展创建双拥模范社区活动为载体,在拓展社区双拥领域上求得新突破。要把为社区驻军和优抚对象服务作为社区双拥的重点,发动和组织驻社区单位与困难优抚对象结成帮扶对子,实行挂钩服务,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要注重整合社区资源,依托社区民间组织,广泛开展“温暖送军营,爱心献功臣”活动,为驻军及优抚对象排忧解难。要通过军(警)民共建文明社区活动,将社区各类资源转化为社区军民共建资源,增强军地之间的凝聚力和双拥工作的推动力。三是以改进窗口单位双拥服务为抓手,在融合军政军民关系上求得新突破。窗口服务行业是融洽军民关系的重要阵地。要采取多种措施,着力提高窗口单位的建设水平。车站、医院、银行、邮政、电信、旅游场所是双拥窗口建设的重点单位,要认真执行上级有关优抚对象优待优惠的规定和措施,切实做到兑现到位、减免到位、优惠到位。认真落实 “三属”优抚对象、伤残军人免费乘坐城区公交车的规定,认真做好随军子女入学入托、贫困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减免救助工作。落实有关减免税政策,大力扶持退役士兵、军嫂自谋职业。加大督促检查的力度,确保各类医疗机构的优抚医疗减免政策得到全面落实。总之,要把全社会参与双拥创建作为今后全市双拥工作的重点,坚持工作抓到基层,措施落实到基层,活动开展到基层,效果体现在基层,充分调动广大军民参与创建的积极性,推动双拥工作的社会化。

(四)以军地互助为内涵,建立健全双拥共建体系。

采用送知识、帮技能、给设备、育人才等方式,大力开展科技拥军、智力拥军、法律拥军、技能扶优活动,把拥军工作全面引向深入。一是积极为部队输送有文化、有技术的高素质兵员。鼓励和支持大中专学生和专业技术人员参军,通过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二是大力开展智力拥军。探索开展把学校办进军营,把技能传进军营,把图书送进军营的“三进军营”活动,帮助部队官兵和民兵预备役人员提高科学文化知识、接受技能培训,配合部队培训军地两用人才。三是深入开展科技扶优。通过举办退役士兵技能培训,提高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竞争能力,加快退役士兵致富步伐。四是深入开展军民共建。开展富有时代特色和地方特点的军民共建活动,驻桐部队要在完成教育、战备、训练任务的同时,充分发挥部队组织严密、突击力强的优势,积极协助地方搞好抢险救灾和维护社会治安等有关事务,为驻地学校搞好军训,为人民群众多做好事、办实事,为进一步巩固军政军民团结做出新的贡献。

(五)以落实责任为抓手,建立健全双拥组织体系。

双拥工作既是一项关系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任务,又是一项涉及党政军民各方面的复杂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配合和支持,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省级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主动进位,协调联动,共同打好创建攻坚战。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推进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城进程。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市、镇(街道)两级政府及各部门、单位要从全市创建大局出发,重新调整双拥领导小组和成员单位人员,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双拥联络员,实行双拥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制,促进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双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领导、引导、指导作用,在完成职能工作的基础上,加强合作,形成条块结合、优势互补、协调一致的双拥领导体系。二是强化目标管理,认真落实双拥工作的各项责任制。要建立有效的双拥工作运行机制,把双拥工作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把双拥创建任务逐项逐级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个人。要定期通报创建进度、分析创建形势、及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加强统筹协调,努力形成双拥工作的整体合力。各镇、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牢固树立“全市上下一盘棋”的意识,相互协调,相互支持,真正做到抓经济不忘国防建设,抓业务不忘抓双拥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形成“围绕发展抓双拥,抓好双拥促发展”的浓厚氛围,构建业务工作与双拥工作协调有序、相得益彰的发展格局。驻桐部队要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和规定,发挥部队的优势,积极帮助地方和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推动“省级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四、实施步骤。

省级双拥模范城的命名采取届初预报、届中检查、届末申报并考核评比的办法,创建工作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2011年1月-2012年3月)。由市委、市政府、人武部共同向嘉兴市委、市政府、军分区提出创建新一轮省级模范城的申请报告。根据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城工作的实施意见》。各镇(街道)、部门(单位)、驻桐各部队要结合意见,制定本镇(街道)、本单位、本系统当年双拥创建工作实施计划,全面安排部署双拥创建工作。

第二阶段夯实基础(2012年4月-2013年10月)。结合新一轮双拥模范城评选活动,完善政策措施,开展评先创优、表彰慰问和走访部队活动,对照任务、措施逐一落实。市级主要媒体和各镇(街道)、驻桐各部队要在春节、八一、国庆节期间,广泛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活动。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2013年11月-2014年2月份)。迎接嘉兴市双拥办和省双拥办的2012年底的届中检查(抽检)。对照检查结果查漏补缺,加强完善改进,迎接省双拥办的考核评比。

第四阶段迎检考评(2014年3月-2014年12月)。根据省双拥办的省级双拥考核评比实施细则,准备汇报材料,拍摄双拥创建专题片,整理台帐资料。以创建为平台,继续深入开展“办实事、解难题、做贡献”活动。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大领导力度。把双拥创建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作为保持稳定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和军队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一是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集中抓的格局。要定期召开议军会议、党管武装会议、双拥成员单位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及时解决重大问题。二是把创建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本职范围内,不出现退役军人安置和优抚政策不落实问题,不出现随军家属就业、子女入学入托不落实问题,不出现不利于密切军政军民关系的问题;达到部队满意,地方满意,优抚对象满意,全体官兵满意。

(二)强化宣传,着力营造舆论氛围。在内容上,要重点宣传人民军队的地位和作用,宣传做好双拥工作对于增强军政军民团结的重要意义,宣传驻桐部队为我市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作出的贡献,宣传双拥工作成果和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以及做法和经验。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要做到“平时常有报道,定期刊出专栏,节庆掀起高潮”。在城区主要位置和交通要道要增设质量较高的永久性宣传牌。每年7月份为我市双拥创建活动宣传月,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宣传。

(三)军地同心,形成创建强大合力。要关心和支持双拥办的工作,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要保证经费足额到位,保证有人管事、有钱办事。双拥办要不断加强自身的思想、组织、作风和业务建设,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创建中发挥好参谋、组织、协调、服务和指导作用,成为密切军政军民关系的桥梁,成为党政军领导抓双拥创建的得力助手。教育、民政、财政、人力社保、交通、旅游、卫生、公安、土管、电信、粮食等部门要大力支援部队建设,千方百计为驻军和优抚对象排忧解难,多做好事,多办实事,驻桐部队要经常开展人民军队的性质宗旨、拥政爱民和服务经济建设教育,积极帮助驻地搞好民兵和学生的军训,争做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模范,为桐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贡献。

(四)依照规划,狠抓创建措施落实。各镇(街道)、部门(单位)和驻桐部队要依照意见,每年年初对国防教育、军民共建、双拥宣传、优抚安置、拥军慰问、为民服务等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并做到年初有计划,任务有布置,落实有督查,成效有通报,总结有奖惩,确保创建基本要求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高质量地落实到位。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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