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06〕28号)和《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工作意见》(浙安监管综〔2006〕76号)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具体部署,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双基”工作,推动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现就我市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要求,加强企业基础工作,完善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和质量工作标准,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法规、标准的贯彻实施。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综合评价为基本手段,引导企业规范安全生产行为,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促进我市各行业和领域的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标准化。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以点带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
二、工作目标
2009年,在危化、机械制造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试点,并进一步开展印染、建材、造纸等行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督促建筑、交通等相关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推动和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实现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程序化、岗位作业要求的标准化、作业人员安全操作的规范化,促进企业建立运转有效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根据我市的实际,目标实施分推广和提高两个阶段。
2009年至2010年为推广阶段。重点做好危化、机械、印染、水泥等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根据省研究制定其它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标准的进度,再启动其他行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到2009年底,力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达到省级标准的3家,机械制造企业达到省级标准的4家。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全面实现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标准化,建筑特、一级企业达标率100%,二级企业达标率70%以上,三级及其它企业达标率50%以上。
2011年到2012年底为提高阶段。在各类工矿商贸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稳步提高。到2012年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达标率达到100%;规模以上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达标率达到80%以上;建筑、电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达标率达到100%;其它相关行业50%以上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增强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意识。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行为准则,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监督管理的主要依据。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是使企业各环节、各岗位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使各个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机地组合,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其安全技术状态,提高本质安全程度和水平,消除隐患,控制好危险源,消灭事故。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是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带有基础性、长期性、前瞻性、战略性、根本性的工作,是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和发展。各镇街道、各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规划、突出重点、务求实效,抓住关键环节,优先解决影响本区域、本单位安全状况好转的问题,真正取得实际效果,并认真做好先进经验的总结和推广等工作,积极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深入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