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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洲泉镇创建“嘉兴市扶残助残爱心镇”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02 桐乡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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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嘉兴市扶残助残爱心镇(街道)创建办法的通知》(嘉残工委〔2011〕15号)文件精神,为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扶残助残活动,形成人人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全面争创“嘉兴市扶残助残爱心镇(街道)”,更好地推进我镇“十二五”残疾人事业发展,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以深入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为抓手,以深化“桐乡市扶残助残爱心村(社区)”为载体,牢固树立以残疾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建管结合、多措并举,进一步完善全镇残疾人基础设施,不断提升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实现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社会、共享改革与发展的新成果,切实提升城镇品位和形象,全面推进“和谐洲泉”和小康社会建设。

二、创建目标和内容

按照创建标准,努力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物质条件和精神环境,缩小残疾人在基本需求方面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差距,力求残疾人工作水平达到“全市示范”水平。

1.建立健全残疾人工作机制。镇成立以镇长为组长,民政、残联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民政、残联、卫生等为成员的残疾人工作机构和康复领导小组。依托村(社区)委员会和村(社区)残疾人联络员,建立残疾人组织和工作网络。加强对残疾人专(兼)职委员队伍的管理,每半年组织一次培训。成立扶残助残志愿者服务队,人数在50人左右。

2.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结对帮困、临时救助、领导慰问等制度。完成市残联下达的重度残疾人托(安)养指标。对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残疾人,将全部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鼓励城镇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对其中的特困残疾人实施医疗救助;镇每年安排一定的配套资金为农村贫困残疾人无房户实施建房和危房户实施危房改造补助。

3. 搞好残疾人康复服务。依托洲泉镇中心卫生院设立康复服务中心,开展残疾人医疗康复工作,各村(社区)要依托本辖区内现有的医疗机构和设施,建立康复站,配备康复员(可由诊所医生兼任)及经济实用的残疾人康复器材和辅助器具。实施重点康复工程,完善对贫困残疾人的康复救助。按照一类地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标准,全面实施残疾人重点康复工程,深入开展“光明行动”,打造白内障无障碍镇,健全低视力康复工作网络,开展聋儿、智障儿童、肢残康复训练、精神病患者监护及残疾人辅助器具供应与服务工作。

4.打造残疾人教育保障平台。普及残疾儿童九年制义务教育,使学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建立健全残疾青少年助学制度,对残疾学生与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就学进行助学补助和生活补助。

5.加强残疾人的就业培训工作。严格执行《残疾人就业条例》,使就业年龄段内、有就业愿望的残疾人全部得到职业培训、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确保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率达到85%以上。

6.加大残疾人事业资金投入。根据残疾人事业持续发展的需要,建立残疾人事业经费逐年增长机制,逐年增加残疾人事业经费投入,保障全镇残疾人事业健康、有序、持续发展。

7.维护残疾人特殊权益。完善无障碍环境设施建设,确保镇政府办公楼、村(社区)办公场所及残疾康复、活动场所建有适合残疾人基本需求的无障碍设施。开展“无障碍和康复器具进家庭”活动。建立健全残疾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网络,适时出台残疾人优惠扶助政策。加强残疾人事业执法检查,积极组织调研或视察活动。做好残疾人来信来访工作,防止残疾人越级上访、集体访、重复访等事件发生。

8.加快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建设。“桐乡市扶残助残爱心工作平台”普及全镇所有村(社区),做到基础数据完整,工作信息及时更新、及时上报,实现与上级残联信息实时交换、互联互通。每户残疾人家庭至少要拥有一台电视、一部电话或手机。

9.丰富残疾人业余文化生活。整合、完善公共文化资源,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健康有益的残疾人群众性文化活动。经常性组织开展残疾人体育活动,选送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参加上级残联组织的各类比赛。加强残疾人体育场地建设,为残疾人提供优惠或免费服务。镇设立宣传专栏和15平方米以上户外公益广告,广泛宣传残疾人事业。

10.深化扶残助残爱心村(社区)创建活动。巩固爱心村(社区)创建成果,启动“爱心家庭”创建活动,实现镇、村(社区)、家庭三级联创,争取到年底全镇70%以上的村(社区)为“桐乡市扶残助残爱心村(社区)”。

三、创建步骤

创建“嘉兴市扶残助残爱心镇”活动从2012年5月开始,2013年底结束,大体分创建前期准备、动员部署、全面实施和检查验收四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2年5月—2012年6月)。对照“嘉兴市扶残助残爱心镇(街道)”创建标准,全面分析创建形势,做好相关申报工作,拟定申创报告、实施方案。

(二)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7 月—2012年9 月)。成立创建“嘉兴市扶残助残爱心镇”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各成员单位创建职责和责任分工,明确创建目标和工作任务。召开全镇创建“嘉兴市扶残助残爱心镇”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开展创建工作,发动全镇上下积极参与、合力推进创建工作。做好舆论宣传工作,设计好创建载体,积极营造创建氛围。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2年10 月—2013年9 月)。按照创建标准和要求,全面组织实施创建工作;制定创建阶段工作计划,明确阶段工作重点;建立创建工作监督检查机制和例会制度,定期分析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存在困难和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创建工作推进顺利、任务圆满完成。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3年10 月-2013年12月)。做好自评整改工作和各类台帐资料的收集、整理;根据自评情况,适时向市残工委申请预验收。在此基础上,起草创建工作总结,全面做好各项准备,迎接嘉兴市残工委对我镇创建工作验收。

四、几点要求

⒈思想重视,深化认识。创建“嘉兴市扶残助残爱心镇”,是一项惠及残疾人的民生工程、实事工程,是关注民生、保障民生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全方位提升残疾人事业发展水平、改善残疾人生活品质的一项重要载体。各级思想上一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创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努力做到感情纳入、目标纳入、责任纳入。从而,在全镇形成共同关注创建、共同参与创建、共同推进创建的良好局面。

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镇成立创建“嘉兴市扶残助残爱心镇”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残联),负责创建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同时,严格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细化分解主要任务,明确工作落实时限和标准,定期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强化职责,齐抓共管。按照“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总体要求,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努力形成创建合力。各村(社区)要按照镇政府制定的方案,结合本村(社区)实际,认真抓好各项创建工作落实,同时要组织动员广大群众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积极投身到爱心镇创建活动之中。

4.加强宣传,营造声势。要通过广播、宣传栏、会议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人道义和现代文明残疾人观,形成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良好环境。要把创建爱心镇和创建爱心村(社区)、文明村镇等活动结合起来,利用“全国助残日”等各种节日,广泛开展“志愿者助残”、“科技助残”、“文化助残”、“法律助残”等多种形式的扶残助残活动,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发展、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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