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切实加强2012年“五·一”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振东新区,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2012年“五·一”小长假即将到来,为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防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现就加强“五·一”节日前后全市食品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落实。“五·一”节日期间是食品生产、销售和消费的旺季,也是游客就餐消费和家庭集体聚餐集中的时段,保障节日期间我市群众和外来游客的食品安全责任大、任务重。各镇街道、振东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切实加强领导,及早部署,狠抓落实,确保 “五·一”节日期间全市食品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督检查。各镇街道、振东新区、各有关部门要扩大食品安全监督抽查、市场巡查、执法抽检的频次、范围,深入排查并消除食用农产品生产、食品加工、流通、餐饮服务等各环节的食品安全隐患。要重点加强蔬菜、肉类、粮油、水果、水产品、酒类、糕点等大宗消费食品的质量监测,严防假劣食品、变质食品、三无食品和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要重点加强农村、城乡结合部和旅游景区等食品市场、商店和摊点的检查巡查,坚决查处各类以次充好、非法添加、伪造包装、经销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净化节日食品市场经营秩序。要加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特别是要加强承办家庭聚餐的饭店、旅游景区餐饮单位的检查巡查力度,加强对农村群体性聚餐等的监督指导,严防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三、深入宣传,强化应急防范。各镇街道、振东新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制宣传、诚信自律宣传教育,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进一步加大对消费者的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及时公布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和消费警示,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消费能力,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正确选购食品。节日期间,各镇街道、振东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值班值守,落实值班人员,确保群众举报渠道畅通。同时,要加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防患于未然。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要保持高度敏感,做到反应快速、处置果断、应对有效。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按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的规定及时处置和报告。
桐乡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Ο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