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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凤鸣街道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通知
各有关行政村(社区)、单位:
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改善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
凤鸣街道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被列为今年桐乡市人民政府实事工程之一,目前已完成前期规划、设计、报批、招投标等工作,即将进入施工阶段。该工程计划改造村级管网324.21公里,涉及9个行政村,2个集镇,总投资2200多万元,资金来源主要由上级补助和街道、相关村配套,受益人口达47000多人。为确保该项工程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为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领导和协调, 确保工程按计划顺利推进,决定成立凤鸣街道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张建根同志任组长,办事处副主任朱耿勤同志任执行组长,卫洪标、张建兴、朱金梅、王炳良、王建华、祝炳金、夏长荣、韩兴良、姚建忠、顾利敏、张锡良、路利荣、王元江等同志任组员,领导下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卫洪标同志兼任。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1、桐乡市水利工程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承包该项目实施,并收集整理该项目全过程资料。
2、凤鸣街道自来水管理服务站负责施工计划、进度安排和管材、水表、闸阀等材料采购进货,及施工安装监管,并做好工程质量监管工作。
3、各相关村、社区负责协助施工队管线放样、作物赔偿、障碍物搬迁清理、零星借地等政策处理,施工过程中与农户、居民协调等工作。各村(社区)要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街道、村(社区)要上下一致,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村(社区)要向人民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教育引导村民群众主动配合该工程的实施;村(社区)、自来水管理服务站、施工队要相互支持、团结协作,确保工程按时保质在2012年12月底前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