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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屠甸镇创建“嘉兴市扶残助残爱心镇”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02 桐乡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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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经镇政府研究,报市残工委同意,决定从2012年至2013年在全镇开展创建“嘉兴市扶残助残爱心镇”活动,现将《屠甸镇创建“嘉兴市扶残助残爱心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O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屠甸镇创建“嘉兴市扶残助残爱心镇”实施方案

 

为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扶残助残活动,形成人人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全方位提升本镇残疾人事业发展水平,现根据嘉兴市残工委创建“嘉兴市扶残助残爱心镇”工作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通过争创扶残助残爱心镇活动,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实现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文明成果,提升残疾人工作水平,进一步推动我镇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将残疾人工作纳入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规划,同步实施。

2.坚持因地因人制宜的原则。整合社会资源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推进我镇残疾人工作的顺利开展。

3.坚持依法推进的原则。认真制定惠残优残的政策措施,提高残疾人政治物质生活品味。

二、工作目标

以“嘉兴市扶残助残爱心镇(街道)创建标准”为目标,切实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物质条件和精神环境,努力缩小残疾人基本需求方面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差距,各项工作达到嘉兴市扶残助残爱心镇创建标准,确保残疾人工作达到全市先进水平。

(一)残疾人工作发展水平有新提升。

⒈康复方面:⑴在完成残疾人康复工程任务基础上,白内障复明、低视力助视器验配、聋儿语训、智障康复、肢残康复、假肢装配、精神病患者监护、辅助器具配置八项指标达到2015年全国一类地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标准。⑵建立残疾人康复示范中心,90%以上的社区(村)建立残疾人康复站(示范站率>30%),并开展康复服务;康复建档率90%以上。⑶所有社区(村)配备康复协调员,并开展工作。

⒉教育方面:⑴学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95%。⑵残疾学生与困难残疾人家庭就学子女得到助学和生活补助。

⒊就业方面:⑴在本辖区范围内各类用人单位全面实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⑵开展残疾人创业、就业扶持活动,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⑶在就业年龄段,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率达到85%以上。⑷开展就业培训,对个体创业残疾人进行补贴。

⒋社会保障方面:⑴建立结对帮困机制、临时救助机制和领导慰问等制度。⑵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应保尽保。⑶完成重度残疾人托(安)养工作任务。⑷将贫困残疾人全部列入救助、住房保障对象;开展残疾人家庭宜居工作。⑸开展农村残疾人危房改造,出现一户改造一户。⑹未就业残疾人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⑺就业年龄段未就业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

(二)残疾人社会环境有新改善。

⒌宣传、文化、体育方面:⑴组织开展“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活动。⑵成立残疾人文体活动队伍,并经常性组织残疾人开展文体活动和参加社区活动。⑶有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并具备必要的无障碍条件。⑷积极参加上级残联组织的残疾人文化艺术活动。⑸积极参加上级残联组织的残疾人体育活动,经常性开展残疾人体育活动。⑹宣传橱窗设立残疾人事业宣传专栏。⑺镇设立15平方米以上公益广告。⑻镇、村(社区)二级公共图书阅览室设立残疾人阅读专柜(架),及时更换、补充书籍。

⒍信息化建设方面:⑴“桐乡市扶残助残爱心平台”普及全镇及所有村(社区)。⑵基础数据完整并及时更新、及时上报。

⒎无障碍方面:⑴镇办公楼,村(社区)办公场所及残疾康复、活动场所建有适合残疾人基本需求的无障碍设施;⑵有残疾人机动车停车泊位;⑶开展“无障碍设施进家庭”行动。

(三)残疾人事业保障有新突破。

⒏综合协调方面:⑴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⑵扎实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达到上级要求。⑶镇党委、政府听取专题汇报,协调解决残疾人工作热点难点问题,为残疾人办实事办好事。⑷残疾人工作纳入村(社区)综合工作考核并占有一定比重。⑸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镇政府财政预算。

⒐信访维权方面:⑴出台综合性残疾人优惠扶助政策。⑵做好残疾人信访工作,防止残疾人上访、集体访事件。⑶做好残疾人维权工作。

⒑综合设施方面:⑴镇有残联办公地点、牌子;村(社区)有残协办公、残疾人活动的场所和牌子;⑵发挥残疾人康复服务、职业培训、就业服务、辅具供应、文体活动、信访维权等主要服务功能;⑶服务功能制度上墙。

(四)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有新加强。

⒒组织建设方面:⑴镇残联、村(社区)残协组织健全,制度完善,规范化建设落实,工作台帐齐全,落实残疾人工作者待遇,为残疾人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⑵镇残联配备公益性岗位的专职委员。⑶村(社区)全部按要求配备残疾人专(兼)职委员;⑷残疾人专(兼)职委员管理、培训制度完善;专职委员每年参加培训;工作台帐齐全。⑸配备助残志愿者队伍,并发挥作用。

⒓创建工作方面:⑴创建“桐乡市扶残助残爱心村(社区)”数量达到总数的60%以上;⑵积极开展全镇范围内的扶残助残爱心家庭、爱心(单位)企业创建活动。

三、创建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2年5月底前)。建立“嘉兴市扶残助残爱心镇”创建标准,拟定创建方案,并做好相关申报工作;确定创建工作机制,明确创建内容和责任分工。

(二)部署阶段(2012年6月—8月)。建立 “嘉兴市扶残助残爱心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创建“嘉兴市扶残助残爱心镇”动员大会,并做到层层动员、层层部署;做好舆论宣传工作,营造创建工作氛围,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邀请桐乡市残联对我镇创建工作进行评估指导。

(三)创建阶段(2012年9月—2013年11月)。认真对照“嘉兴市扶残助残爱心镇”创建标准和要求,组织实施创建工作方案;制定创建阶段工作计划,明确阶段工作重点;建立创建工作监督检查机制和例会制度,定期研究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确保创建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四)验收阶段(2013年12月)。做好自评整改工作和各类台帐资料的收集、整理;根据自评情况,适时向市残工委申请预验收。在此基础上,起草创建工作总结,全面做好各项准备,迎接嘉兴市残工委对我镇创建工作实地考核验收。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建立以镇长为组长,残联民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残联、民政、卫生等有关部门为成员的“嘉兴市扶残助残爱心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扶残助残爱心镇”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残联),负责创建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

(二)落实创建经费。根据“嘉兴市扶残助残爱心镇”创建标准,加大工作力度和经费投入,推动我镇残疾人事业整体发展。将创建工作相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创建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三)严格创建标准。发扬真抓实干、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认真对照创建工作标准,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务求通过“嘉兴市扶残助残爱心镇”创建工作,全方位推动我镇残疾人事业向更高层次发展。

(四)营造舆论氛围。通过新闻媒体和其他各种形式,积极宣传创建“嘉兴市扶残助残爱心镇”的重要意义,反映残疾人事业发展成就及薄弱环节,加强残疾人事业公益性宣传,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

(五)建立督查机制。建立有效的检查监督机制,健全检查跟踪督办制度,定期对创建的目标任务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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