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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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政〔2012〕42号
转发桐乡市农业经济局关于印发《桐乡市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管理双代理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为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管,增强代理人员的工作责任心,进一步规范管理行为,提高双代理人员的服务质量,建立一支高效、优质服务队伍,确保村级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现将桐农〔2010〕42号桐乡市农业经济局关于印发《桐乡市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管理双代理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