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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振东新区大力开展公益性
消防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行政村、社区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加大公益性消防宣传工作力度,建立新区公益性消防宣传工作长效机制,确保辖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市民的防火安全意识、抗御火灾的能力和消防安全系数得到有效提升,避免“小火亡人”事故,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市消安委《关于大力开展公益性消防宣传工作的通知》(桐消安委〔2012〕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大力开展公益性消防宣传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整合资源,创新平台,打造消防宣传大格局。
1.建成一条消防安全宣传大道。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要在世纪大道从汽车站到消防大队,利用二侧候车亭、灯杆广告、市场商场、小区场所开展宣传。
2.建成二个消防宣传广告。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在市政广场、植物园广场利用大型广告牌、电子屏、宣传牌、展板、大型广场消防宣传演出活动等开展宣传。
3.各村、社区相关单位完成市区东北入口、市政广场西侧、凤鸣寺东南侧3块大型户外消防宣传广告牌,和菊花仙子雕塑东侧大型龙门架消防广告宣传。
(二)突出重点,完善措施,切实增强消防宣传实效性。
1.各村及相关单位要在南港小区和灵悟小区等新居民集聚区完成2块大型户外消防宣传广告牌、建成消防宣传教育馆、设置100块2平方米宣传牌以及横幅、宣传栏、围墙广告等消防宣传。
2.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在商场市场、娱乐场、学校医院、酒店式公寓等公众聚集场所利用单位视频、电子显示屏、黑板报、宣传画、宣传桌牌和员工消防知识培训考试传播等宣传。
3.通过消防知识竞赛、消防演练比赛、消防演讲比赛等三项活动有效开展公益性消防宣传。
(三)以管推宣,以查促宣,努力提高消防工作整体水平。
1.在继续抓好市里已开展消防“四个能力”建设20家单位长效管理的基础上,今年新增加20家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通过强化消防日常管理推进消防公益宣传。
2.进一步健全常规检查制度,加强例行巡查,充分发挥专职防火队作用,对管理差、隐患大、重视不够的单位加大曝光监查,通过全社会警示教育促进消防公益性宣传。
二、工作要求
(一)各村、各社区和相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督导落实公益性消防宣传工作,狠抓落实。同时要及时总结经验,收集图文资料和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消防公益宣传的浓厚氛围。
(二)新区消防专职防火队要加强对消防宣传公益广告牌制作和悬挂工作的指导,安监站、交通站、城管等部门和单位要积极提供协助,有效提高群众消防知识知晓率和避免公益广告牌的悬挂出现安全事故。
(三)新区将此次公益性消防宣传活动纳入到年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新区消防工作站将适时组织检查组对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各村、社区和相关单位必须在每月23日前将宣传工作报表传真或通过机关协同网报送至新区专职防火队,联系人:兰国栋(联系电话:613333)
二○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桐振管[2012]59号关于振东新区大力开展公益性消防宣传工作的通知.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