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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振东新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6-02 桐乡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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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振东新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

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行政村及社区、各相关单位及学校:

现将《振东新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六月五日

 

 

桐乡市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桐综委校园治安组〔2012〕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力度,防范和打击各类涉校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全力维护学校及周边地区的和谐稳定,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秩序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上级关于学校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决策部署,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安全对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广大人民切身利益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以“平安校园”创建为载体,扎实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综合与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学校及周边的治安乱点和突出问题,全面落实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努力创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有效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二、工作目标

建立完善维护学校及周边治安稳定的长效工作机制,努力实现校园及周边地区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各类案件发案得到有效遏制,突出治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得到明显加强;通过综合与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清理整治一批学校及周边治安乱点,依法打击处理一批盗窃、抢劫、敲诈勒索、涉黄涉毒等严重危害学校治安稳定的违法犯罪案件,有效排查化解一批涉校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校园周边环境和学校教书育人的环境进一步改善,广大师生及学生家长安全感和满意率得到明显增强。

三、整治重点

(一)学校周边治安秩序。集中排查学校及周边治安隐患,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惩处学校周边的流氓团伙、黑恶势力等违法犯罪行为。扫除学校周边“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开展禁毒、禁赌宣传教育,打击教唆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使学校周边存在的突出治安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二)学校周边经营秩序。坚决清理整顿和取缔校园周边地区非法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厅、歌舞厅和音像书刊点,依法取缔和收缴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各类非法出版物。严厉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电子游戏厅等行为,营造良好的校园周边文化环境。规范餐饮经营秩序,依法查处学校周边各种违法经营的饮食摊点,重点整治校门口的流动商贩违法经营现象。

(三)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大力整治校园周边的交通秩序,依法查处无学生接送资质的车辆接送学生行为,按规定清理校园周边各类车辆的无序停放。加强校园周边各类交通标线、标识、设施的建设,按相关要求合理规划、设置交通信号灯、警示牌、斑马线、减速带和停车场地等交通安全设施,减少交通事故和人员伤亡。强化交通安全管理,在学生上放学高峰时段、路段配备交通安全管理人员维持交通秩序。

(四)学校内部安全秩序。加强学校保安队伍建设,配足配强学校保安人员。加大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力度,集中排查和整改校内火险、危险品、危房、食品卫生和大型活动安全等各类安全隐患,杜绝火灾、拥挤踩踏、建筑物倒塌和食物中毒等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校园内交通安全工作,杜绝校内交通事故。积极开展反邪教宣传教育活动,严厉打击校内传销和有害培训等活动。继续开展“平安校园”的创建和复评活动,全面巩固“平安校园”建设成果。

  四、组织框架

根据桐综委校园治安组〔2012〕2号文件精神,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由新区社会事业科、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消防队、工商所、城管执法中队、交警中队等部门组成。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工作组由新区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工作组成员单位为组成成员,办公室设在社会事业科。

  五、责任分工

(一)综治办:将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体系。负责有关方针、政策和专项工作的传达贯彻,负责抓好各职能部门有关专项行动的协调和督查工作,督促有关成员单位落实各项综治防范措施。

(二)社会事业科:牵头组织实施综合和专项治理,检查督促有关职能单位职责落实,协调相关部门清理、整顿校园周边各类违规经营场所和校园内外交通秩序。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学校做好校园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安全规章制度、应急预案。积极争取各项安保经费,进一步落实校园安保“三防”措施,防范校园内各类违法犯罪案件和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加强师生思想、法制、纪律和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指导学校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和突发事件的处置。

(三)派出所: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组织协调专项整治工作;维护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牵头负责健全交通安全设施和警示牌,在重点时段,加强交通秩序的维护力度。严厉查处超载和无学生接送资质的车辆接送学生,确保师生交通的安全。深入排摸和打击学校周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以打击敲诈勒索在校学生案件为重点,加强校园周边的治安巡逻,全力侦破侵害学校、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案件。加强校园及周边娱乐服务场所的治安管理,坚决铲除“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加强互联网管理,及时消除网上有害信息。

(四)消防队:排查学校及周边火灾隐患,督促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五)工商所: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组织协调专项整治工作;加强校内外经营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管;加强校园及周边无照经营的查处取缔工作;牵头抓好“黑网吧”的查处取缔工作;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传销和有害培训等活动。

(六)城管执法中队: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组织协调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清理和取缔校园周边占道经营的游商摊贩,按规定清理校园周边各类车辆的无序停放,协助维护交通秩序,保持学校周边良好的市容市貌。

(七)卫生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组织协调专项整治工作;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卫生安全监管,依法清理和取缔非法经营、卫生状况差的场所,确保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八)司法局: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组织协调专项整治工作;配合教育部门加强对学校师生的法制教育,积极推进依法治校工作,配合学校做好“问题”青少年帮教工作,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法制宣传活动和青少年维权工作,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

(九)交警中队: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组织协调专项整治工作;科学规划,合理配置,保障学生上放学的交通安全,保障道路交通秩序。

(十)学校:坚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的原则,实行学校治安安全和维护稳定工作校长负责制,排查分析师生在教育、教学、生活和思想等方面的不稳定隐患,积极开展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建立健全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度和各项应急预案,定期排查校园内纠纷和治安隐患,对影响稳定的苗头和事端及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妥善处理。加强校园内各种经营场所的管理和整治工作。加强学校专职保安队伍建设,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

六、工作措施

(一)工作制度

1.联席会议制度。设立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联席会议,由社会事业科负责召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每年1~2次,传达上级各项工作部署,分析总结面上工作情况,研究制订下阶段综治整治工作计划,落实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任务和措施。

2.联络员制度。由各成员单位确定联络员,其基本职责是:承担日常工作的联系与衔接,落实工作任务,互通校园及周边综治信息、报表,各种突发情况、事故苗头和重大隐患及时上报工作组办公室汇总,第一时间抓好预防、处置。

3.长效管理制度。各部门根据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建立、完善长效管理制度和机制,经常组织力量对校园周边开展巡察活动,强化治安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确保校园周边安定和谐。

4.综合治理制度。由成员单位组织专门力量,针对各种反复和突出问题,开展联合整治,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果。

5.督查整改制度。每年不定期抽调成员单位工作力量,开展对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专项督查,对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环境进行综合评估,发现问题,由有关职能部门及时整改。

  (二)治理办法

  1.治理方式。

⑴工作组综合治理:按照既定的目标任务,由办公室统一负责牵头,制订工作计划,统一组织实施。

⑵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或现象,由一个职能部门负责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协助配合,组织开展治理工作。

(3)部门日常治理:由各个职能部门按照各自的责任分工,建立健全治理机制,独立开展日常的治理工作。

  2.治理目标任务。

  ⑴工作组综合治理每年上下半年各开展一次。

  ⑵专项整治视实际情况不定期开展。

   (3)部门日常治理做到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3.综合整治的工作步骤

振东新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每年综合治理行动分二个阶段:

(1)集中整治和全面整改阶段。根据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状况,由社会事业科牵头,各职能部门参加,联合组织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执法行动,集中整治校园周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各类问题,并查找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各部门各学校依照职能有针对性地落实整治措施,全面落实整改,巩固和扩大专项整治行动的成果。

(2)完善机制和检查验收阶段。根据集中整治取得的经验、发现的问题、排摸出的隐患,各职能部门继续健全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把专项整治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由新区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力量对集中整治的情况及成效进行督查,对各职能部门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责成限期整改。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学校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稳定、促和谐的高度,真正把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和认真研究学校及周边存在的治安问题,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整治工作目标、措施和要求,保证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

2.明确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实施。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涉及到的部门多,必须分工明确,落实责任,各负其责。对于影响学校及周边治安稳定难点、重点问题,要定单位、定人员、定领导、定措施、定时间、定目标,一抓到底,做到扎扎实实开展工作,实实在在解决问题,使学校及周边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真正得到有效治理。

3.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墙报、标语等各种宣传载体,广泛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的宣传报道,提高社会知晓率,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扩大整治工作的社会影响,为进一步推进治安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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