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嘉兴市安监局《转发省局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的通知》(嘉安监应急〔2012〕69号)文件精神,结合201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2012年6月18日至24日为第四个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区域、本部门的实际和特点,紧密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认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督促和指导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烟花爆竹批发等企业,开展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的演练。同时,其他企业和行业也要认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将要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的单位和企业名单报市安监局行政执法大队,联系人:金航,电话:15990358769(528769),电子邮箱:txanjian@163.com 或协同办公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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