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崇福镇人民政府:
你镇崇政[2012]83号请示悉,根据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规划条件变更通知桐变规[2012]07号,经研究,同意桐乡市崇德艺术幼儿园实施扩建工程。现将项目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桐乡市崇德艺术幼儿园扩建工程。
二、项目业主:桐乡市崇德艺术幼儿园。
三、项目选址:崇福镇创业路1198号(崇德艺术幼儿园内。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利用原有土地,扩建教学和活动用房一幢,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
五、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200万元,建设资金由项目业主解决。
六、节能:项目须符合国家相关节能规范,并考虑节省资金;项目应采用节水、节电型的产品。
七、项目必须按《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桐乡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要求,落实项目的招投标。
八、工程建设工期为一年。
项目建设须与原有建筑保持协调,在下阶段施工图设计中进一步作好优化设计。加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和维护正常教育秩序。
此复。
二○一二年六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