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桐乡市交通运输局:
你局桐交[2012]46号文请示悉。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自行车环保、节能、便民、健身等优点,缓解市区交通拥堵压力,根据桐乡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2]18号精神,经研究,同意建设公共自行系统建设项目,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桐乡市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项目。
二、项目业主:桐乡市公共自行车服务有限公司。
三、项目选址:梧桐街道市区范围内。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租用桐乡市公路管理段位于梧桐街道园林路5幢,作为从事公共自行车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252平方米,并对该房进行装修及附属设施改造;市区范围内设立公共自行车站点70个。
五、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投资估算274万元,建设资金由市财政解决。
六、节能:项目须符合国家相关节能规范,并考虑节省资金。
七、项目必须按《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桐乡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要求,落实项目的招投标。
八、工程建设工期为9个月。
项目建设须服从市区总体规划,具体建设方案需经规划等部门审核后方可实施。
此复。
二○一二年五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