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桐乡市公安局:
桐公[2012]62号文请示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由浙江和诚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编制的《桐乡市公安局室内训练用房及室外配套设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桐乡市公安局室内训练用房及室外配套设施项目。
二、项目业主:桐乡市公安局。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由于缺少必要的室内训练用房,目前巡特警日常训练主要利用局机关大院内的球场和植物园场地进行,难以做到全天候训练要求,影响了日常训练工作的开展和公安干警业务素质的提高。因此,急需建设市公安巡特警室内训练用房。
四、项目选址:桐乡市振东新区利民路(公安局大院内)。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利用桐乡市公安局原有场地1828.59平方米,建造一幢2层室内训练用房,建筑面积1210平方米,室外配套设施建设同步实施。
六、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投资估算553万元,建设资金由市财政解决。
七、工程建设工期为9个月。
项目建设须服从振东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原有建筑保持协调,具体方案需进一步与有关部门作好衔接。
此复。
附:项目投资估算表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