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公布于小江同志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 知
浙江雀屏纺织化工有限公司:
接嘉兴市职改办嘉职办资〔2012〕71号文件通知,根据市职称评价中心《关于要求确定张健等278位同志专业技术资格的请示》(嘉职评〔2012〕13号)文件,经审核,于小江同志符合初定专业技术资格的有关规定,同意确定其具有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确定时间从2012年6月算起,现予以公布:
浙江雀屏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于小江
二○一二年九月七日
主题词:职称 资格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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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人力社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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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9月7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