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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推进服务业发展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明确全市服务业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强化统筹协调,建立统分结合的工作机制,形成合力推进服务业发展的工作格局,加快推进我市服务业发展,助推全市经济转型升级,特制定本工作机制。
一、总体要求
围绕全市服务业总体发展,明确部门分工,责任到位;强化统筹协调,行动一致;紧密各方协作,合力推进;加强统计考评,提高绩效,推进我市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推进机制
1.市政府常务会议推进。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专题听取全市服务业工作汇报,就全市服务业发展作出总体部署;根据需要听取全市服务业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或服务业相关部门的专项汇报,研究协调重大问题。
2.服务业部门联席会议推进。建立统一的市服务业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总召集人,分管领导(常务副市长)为具体召集人,市政府办(法制办)、宣传部、维稳办、政研室、发改局(服务业局、物价局)、经信局、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地税局)、人力社保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文化局(体育局)、卫生局、环保局、统计局、城管执法局、开发区、振东新区、濮院针织产业园区、高桥新区、乌镇国际旅游区、崇福经济区、石门湾现代农业示范区、旅游局、信访局、审批中心、广电台、公投集团、国税局、工商局、质监局、供电局、海关办事处、检验检疫办事处、人民银行、银监办等41个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发改局。
每年年初制定全市服务业工作意见及成员单位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督促检查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年度全市服务业发展重大事项,可采取各成员单位推进服务业发展工作情况的集中汇报或个别成员单位专题汇报。
3.职能工作推进。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服务业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完成统一部署的服务业重点工作任务,并加强相互之间的协作和配合。
三、职责分工
联席会议41个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1.市政府办(法制办):负责全市服务业发展重要工作及重大活动的安排、协调工作,负责审核服务业工作相关政策文件。
2.宣传部:负责全市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协调和牵头组织工作,负责全市服务业的宣传统筹工作。
3.维稳办:负责协调全市服务业发展过程中各类不稳定因素的疏导化解。
4.政研室:加强全市服务业发展的研究,参与服务业相关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
5.发改局(服务业局、物价局):负责全市服务业战略性研究及中长期规划编制,负责全市服务业项目管理及联审联批、招商指导、重大问题的综合协调以及现代物流业、专业市场等重点行业的指导服务,负责全市服务业价格和收费的综合管理,承担市服务业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6.经信局:负责全市信息服务业发展的指导协调,负责组织和实施全市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统计工作,配合做好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及生产服务业发展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
7.教育局:负责服务业人才教育和培训工作的指导协调,组织和实施全市教育行业统计工作。
8.科技局:负责全市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指导协调,组织和实施全市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统计工作。
9.公安局:负责协调处置服务业发展过程中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重大案件和事件,负责服务业企业及建设项目消防安全的指导。
10.民政局:负责全市社区服务业发展和行业协会的指导协调、监督管理,组织和实施全市社会福利业、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等单位的统计工作。
11.财政局(地税局):负责全市服务业财税政策的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负责做好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的指导服务工作。
12.人力社保局:负责全市服务业人才工作的指导协调,统筹管理全市服务业人力资源开发利用和劳动就业工作,组织和实施职业中介、社会保障业的统计工作。
13. 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市服务业用地政策的指导协调,加强服务业项目土地出让前期的指导服务和组织实施。
14. 建设局:负责全市市政公用事业和房地产业发展的指导协调,加强不分割产权的管理,组织和实施全市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市政公共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业的统计工作。
15.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市交通运输业发展的指导协调,组织和实施全市交通运输业统计工作。
16.商务局:负责全市服务业外资招商、国际和国内服务贸易发展、服务外包及电子商务产业的指导协调和统计工作。
17.文化局(体育局):负责全市文化娱乐、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事业发展的指导协调,组织和实施全市文化、体育服务业统计工作。
18.卫生局:负责全市卫生服务业的指导协调和统计工作。
19.环保局:负责全市服务业项目环评工作的指导协调,组织和实施水污染治理、危险废物治理、其他环境治理等的统计工作。
20.统计局:负责全市服务业统计的组织和指导协调,健全服务业统计体系,做好服务业统计数据库建设和发展监测分析工作。
21.城管执法局:负责全市服务业发展项目环境管理指导协调。
22.开发区:负责本区域的服务业发展指导协调。
23.振东新区:负责本区域的服务业发展指导协调。
24.濮院针织产业园区:负责本区域的服务业发展指导协调。
25.高桥新区:负责本区域的服务业发展指导协调。
26.乌镇国际旅游区:负责本区域的服务业发展指导协调。
27.崇福经济区:负责本区域的服务业发展指导协调。
28.石门湾现代农业示范区:负责本区域的服务业发展指导协调。
29.旅游局:负责全市旅游业发展的指导协调,组织和实施全市旅游业统计工作。
30.信访局:负责全市服务业信访工作的指导协调。
31.审批中心:负责窗口单位服务业行政审批行为的指导协调。
32.广电台:负责全市广电服务业的指导协调,做好服务业的宣传报道。
33.公投集团:负责本区域的服务业发展指导协调。
34.国税局:负责全市服务业国税政策的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
35.工商局:负责全市服务业企业注册登记、市场管理的指导协调,组织和实施“个转企”、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及服务业驰名商标的培育。
36.质监局:负责全市服务业质量和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组织和实施服务业名牌的培育。
37.供电局:负责全市服务业的电力统筹协调。
38.海关办事处:负责全市通关管理工作,推进内陆口岸和大通关建设。
39.检验检疫办事处:负责全市检验检疫管理,推进内陆口岸和大通关建设。
40.人民银行:负责全市服务业金融政策的支持和指导协调,推进完善服务业企业融资环境。
41.银监办:负责做好全市金融服务业的指导协调。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全市工商强市行动计划和服务业倍增行动计划的总体要求,围绕年度确定的服务业目标任务,根据工作职责,分头抓好落实,克难攻坚,合力推进,营造服务业发展的良好氛围,推动全市服务业加快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