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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崇福镇“个转企”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1-06-02 桐乡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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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镇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我镇个体工商户增长迅速,成为促进商品流通、方便群众生活、繁荣地方经济、解决社会就业的重要力量。为进一步拓展民营企业生存和发展空间,鼓励个体工商户做大做强,促进其向规范的企业和公司方向发展,提升广大个体私营企业市场竞争力和社会责任感,促进我镇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业态优化升级,现就实施全镇“个转企”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为宗旨,围绕桐乡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着力构筑高层次的现代产业体系”工作要求,坚持优势特色产业改造和三次产业优化转型并举,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以开辟转型升级“绿色通道”、提升转型升级能力和加强转型升级信息资源共享为重要抓手,健全完善一系列政策扶持体系,全力支持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实现我镇民营经济发展上规模、上档次,优化全镇经济结构,服务我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本着“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主体自愿、分步推进”的原则,按照规划一批、培育一批、壮大一批的工作思路,积极支持引导已经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实现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

三、工作目标

根据全镇个体工商户实际生产规模和经营状况,确定“个转企”的重点对象,建立“个转企”培育后备库,制订政策扶持体系,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重点引导、分步推进,确保到2016年,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私营企业达100户。

四、工作重点

突出崇福镇产业和区位优势,按照“规划引领、业态提升、集约集聚”的思路,以皮草、皮鞋等特色产业和服务业为“个转企”工作重点,积极引导较大产值的制造业个体户和较大规模的服务业个体户升级为私营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制企业)。通过政策引导、法律规范、主动服务,促使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工作有一个较大的突破和进展。

五、优惠政策

根据桐乡市“个转企”工程实施意见,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以下优惠政策:

(一)社保费优惠扶持。

鼓励企业职工自愿参保,原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由企业提出申请,主管税务分局核实,从转企当年起,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可实行四年缓进期。转企当年维持原状;第二年按不低于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20%参保缴费;第三年按不低于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30%参保缴费;第四年按不低于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40%参保缴费,第五年按全市规定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参保缴费。工伤、生育须按企业职工工资总额参保缴费;流动性较大的服务型企业行政管理人员100%参保缴费,其他人员鼓励自愿参保。2011年已实施“个转企”的企业,企业提出申请后,按上述政策执行。

(二)税(费)优惠扶持。

符合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2015年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减免政策的企业,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报经地税部门备案或审批后给予减免;符合优惠政策规定的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等规费,在转企当年起3年内给予减免。

(三)财政奖励。

“个转企”企业当年上缴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地方所得财政奖励按市政府文件(关于《桐乡市“个转企”工程实施意见》桐政发〔2012〕42号)执行。镇政府对办理个转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00元。2011年已实施“个转企”的企业,比照上述政策执行。

(四)便捷准入。

对于经营项目符合本市产业政策相关规定的个体工商户,鼓励转变为企业组织形式时,按照《桐乡市工商局个体工商户转变为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办法》执行。

(五)荣誉优先。

对 “个转企”的企业,在省、市著名商标,知名商号、名牌产品等无形资产和其他荣誉的授予上,相关部门优先推荐。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个转企”工程是全力实施工商强镇行动计划的重要载体、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各村、社区,各职能部门要主动作为,全力推进,努力为经济转型升级营造一个公平、便捷、高效、互动的外部环境,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落实,全面完成目标任务。为进一步强化“个转企”工作的领导,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崇福镇“个转企”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张雪根担任,副组长由副镇长厉海光、沈璐、党委委员朱永明、工商分局局长袁惠良担任,成员由地税分局、国税分局、卫生监督所、环保所、国土所、供电所、建设银行、信用社、镇三产办、镇经发中心、镇劳保所、皮毛市场等各部门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崇福工商分局,由工商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加强宣传,积极引导。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多种媒体,开展积极、有效的宣传。要重点宣传个体工商户与企业的对比优势以及政府扶持企业的相关政策,特别要突出企业在风险承担、用地用工、融资贷款等方面明显的比较优势,着力增强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的意愿和主动性。要及时总结并大力宣传“个转企”成功的先进经验,坚定个体工商户转企升级的信心和决心,解除其后顾之忧,引导他们主动转型升级。

(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个转企”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村、社区、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努力形成政府牵头,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共同实施的“个转企”工作良好局面。各村、社区要从领导、组织、人员和经费方面提供保障,全面发挥好牵头作用,确保“个转企”工作取得实效。工商部门要优化服务引导,设立提供转型升级咨询、指导及业务办理的“个转企”绿色通道;国税、地税部门要加大征管力度,着力公平行业间企业与个体大户的税负水平,积极创造个体大户与私营企业公平税负、公平竞争的环境,营造“个转企”的倒逼机制;公安、环保、卫生、文化等相关前置审批部门要简化“个转企”审批手续,并减免相关费用,优先审核发证;建设、国土资源部门要做好“个转企”涉及产权变更登记服务;人力社保部门要在劳动用工社保等社会责任和义务的承担方面赋予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同等的市场主体待遇和监管力度,积极营造个体大户与私营企业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要按各自职责努力为升级登记为企业的经营户营造一个便捷、高效的转型服务环境,并依法加强对相关领域的监督管理;各新闻媒体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营造有利于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科学规划,确保实效。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要及时组织力量,深入工作第一线,全面掌握符合转型升级的个体工商户规模、数量和经营状况。镇推进“个转企”工程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要尽快落实支持“个转企”工作的操作办法,从政策层面加以明确和固定,切实增强个私业主转企升级的主动性,为私营企业健康发展创造更加宽松的经营环境,确保我镇“个转企”目标规划全面落实。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关于印发《崇福镇“个转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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