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表彰2012年度桐乡市充分就业
社区(村)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积极就业政策,把扩大就业摆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进一步实施我市促进就业再就业的政策。根据《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城乡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桐政发〔2009〕59号)、《嘉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充分就业社区的方案》(嘉劳社〔2006〕78号)、《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劳动保障局关于桐乡市开展充分就业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桐政办发〔2008〕92号)要求,结合本市促进就业工作实际,开展了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村)工作。
为表彰在促进充分就业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进一步推动就业再就业工作,经社区(村)申报,镇、街道审查推荐,市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村)工作领导小组综合验收,决定授予崇福镇上市村等10村为桐乡市“充分就业村”达标单位。希望受表彰的“充分就业社区(村)”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积极发挥人力社保基层平台作用,为就业再就业工作再创新的业绩,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桐乡市“充分就业社区(村)”达标单位名单
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2月4日
附件
桐乡市“充分就业社区(村)”
达标单位名单
桐乡市创建“充分就业村”达标单位(10个)
崇福镇:上市村、芦母村、芝村村、陈家埭村
洲泉镇:岑山村、道村村、南庄村
凤鸣街道:史桥村、桑园桥村、长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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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嘉兴市就业管理服务局,市委办,市府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民政局,各镇、街道人力社保管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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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2年12月4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