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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政〔2012〕115号 关于建立石门镇社会救助工作评议审核小组的 通 知 各村、玉溪社区: 根据桐民〔2012〕127号桐乡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桐乡市“阳光救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要求,结合我镇为深入推进“阳光救助”建设活动,进一步巩固我镇社会救助规范化建设成果,完善评议审核制度,确保社会救助公开、公平、公正。经研究决定,成立石门镇社会救助工作评审小组,每月定期对新增低保、低收入家庭进行评议和审批,同时对民政、慈善等各类救助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探讨、统一救助标准;同时要求各村、玉溪社区相应建立起15—20人组成的社会救助民主评议小组,并现将石门镇社会救助工作评议审核小组成员公布如下: 组 长:薛 莲 副组长:唐应松 韩建棕 成 员:庄思恩 施华英 胡金文 蔡美玲 二○一二年九月十七日 主题词:建立 社会救助 评议审核小组 通知 抄送:桐乡市民政局。 石门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9月1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