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桐乡市 > 正文

关于转发组织开展夏季安全大防范活动的通知

2021-06-02 桐乡市 收藏
朗读
石政〔2012〕71号
关于转发组织开展夏季安全大防范活动的 通 知 各行政村(社区)、镇相关部门: 现将桐乡市综治委《关于组织开展夏季安全大防范活动的通知》下发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二年六月一日
桐综委〔2012〕11号
关于组织开展夏季安全大防范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道),振东新区,市直属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打造“平安桐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效遏制各类案件和事故的发生,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率,经研究决定,自2012年6月开始到8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以“控制发案、化解矛盾、预防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夏季安全大防范活动。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全面提高社会管理能力,有效遏制各类案件尤其是“两抢”、“两车”、“两盗”等多发性侵财案件和重特大刑事案件;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防止矛盾冲突和激化;有效预防各类公共安全事故,为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活动内容 (一)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按照“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着力提高治安防控能力。 1.深化打击整治多发性侵财犯罪行动年活动。深入贯彻《桐乡市打击整治多发性侵财犯罪行动年实施意见》(桐委办〔2012〕11号),严格落实各项打防控措施。要突出重点,对多发性侵财案件高发、治安情况复杂、违法犯罪人员集聚、作案主体突出等区域,采取切实有效的集中行动加大打击整治力度;对多发性、系列性侵财案件要集中力量进行侦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损失,确保实现主要多发性侵财犯罪刑事警情同比下降20%、移送起诉多发性侵财犯罪嫌疑人同比上升20%、追赃同比上升50%的工作目标。 2.开展夏季治安大巡防活动。坚持专群结合、警民联动,强化部门协作,广泛动员和组织公安民警、保安队、村级专职巡防队、党员、干部、志愿者、综治管理员、社区义务巡逻队及护校队、护厂队、基干民兵、预备役、团员青年等力量,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治安巡防活动。公安机关要发挥主力军作用,科学划分巡逻区域,组织特警、交警、派出所等警种,在城市主干道、中心广场、金融商业网点周边等重点区域,开展专业化、加强型、叠加式巡逻,最大限度地提高街面见警率、盘查率、管事率,有效震慑违法犯罪。依托村(社区)组织社工、党员、大学生村官、驻村干部、基干民兵、预备役、平安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开展群众性义务巡逻,形成专群结合、警民联防的工作格局。要按照“责任网格化、巡逻摩托化、考核电子化”的村级巡防模式,加大对广大农村地区的治安巡防力度;按照“专职巡防、志愿者巡防、共建单位巡防相结合”的社区巡防模式,进一步织密社区巡防网络。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发动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基层,结合“四联四强”走访服务活动,积极到联系(共建)村(社区)参与治安巡防工作。 3.加强技防物防建设。积极宣传、推广、安装技防和物防设施,进一步提高治安防控能力。要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与应用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切实抓好新一轮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科学规划布点,完善监控网络,强化维护保障,不断为现实斗争服务。同时,要切实发挥视频监控作用,突出预防和打击的实效,调整完善与视频监控系统相配套的勤务机制、巡逻机制,不断提高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效能和社会服务管理能力。积极推广家用报警器安装,深化“技防示范村”创建,进一步加强家庭安全防范能力。继续推进开放式小区封闭改造工程,注重长效管理机制建设,提升小区治安管理水平。进一步落实新建、扩建、改建住宅小区安全防范设施备案制度,从源头上强化小区安全防范和长效管理。加强和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星级“平安小区”创建,不断维护小区的平安和谐。深入开展“治安安全单位”创建,全面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单位内部安全稳定。 (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坚持就地、防激化为原则,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综合运用联防、联调、联动等工作机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防止发生民转刑案件和突发性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抓好源头预防。健全完善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和群众诉求表达机制,从源头上控制不稳定因素的产生,做到关口前移,提早防范。要按照《桐乡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要求,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前,必须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权益。 2.深入排查研判。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做到每月有排查、有分析、有预测,及时有效地全面掌握各种矛盾纠纷的详情和动态,为科学分析研判提供依据。要依托镇(街道)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充分发挥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等排查工作网络,结合“两排查一促进”活动,积极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落实形势分析制度,及时采取对策措施。要全面梳理矛盾纠纷的重点地区、领域、行业和群体,随时掌握动态,真正做到排查层次深、信息反应快、资料掌握全、数据底数准、研判质量高。 3.强化调处化解。建立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全面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依托镇(街道)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和村(社区、规模企业)社会服务管理室(站)建立社会矛盾纠纷联调平台,大力推进专业性、区域性调委会建设,推广以个人命名的调解工作室和民间调解员队伍,进一步扩大调解工作覆盖面,努力实现矛盾在源头化解,服务管理向末端延伸。深化诉调对接、检调对接、警调对接、访调对接工作机制,将人民调解与专门工作有机结合,以和解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继续完善医患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纠纷等专业调委会建设,推动人民调解向社会矛盾纠纷多发领域延伸覆盖,及时化解社会热点矛盾纠纷。对于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和重点信访问题,要严格落实责任,实行领导包案,建立健全各种工作预案,防止矛盾激化和扩大。要进一步落实全员维稳责任制,切实发挥部门联动作用,有效维护基层社会稳定。 (三)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不断完善各项公共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清除各种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 1.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安全生产年”活动,以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工作目标,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工作机制,切实把各项责任落实到位,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全力以赴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深化专项整治,对突出的安全隐患严格落实整治措施,并建立长效治理机制。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管理,以长途客运、旅游客车、危险品运输管理为重点,加大整治力度。开展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危险路段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整治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深入开展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三合一”生产经营场所、出租房屋等消防安全排查和整治,着力消除火灾隐患。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全面落实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生产经营各环节的安全监管,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进一步落实水电油气及金融、通信等重点单位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值班守护和技防设施运用,确保不出现重大责任事故。严把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审批关,严格落实工作预案和安全保卫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2.加强校园安保工作。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落实学校、幼儿园、托儿所、青少年儿童活动相对集中场所分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的意见》(桐委办〔2010〕35号)要求,全面加强校园周边治安执勤巡逻,严格按照有关标准配备校园专职保安和“七件套”防护器械,完善校园视频监控、围墙周界报警装置、防攀爬障碍物、与公安110联网应急报警器建设,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经营秩序、交通秩序和学校内部安全秩序的整治,特别是要加强对校车(或集中接送学生车辆)的整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强化安全管理,切实提高校园安全防范能力,确保全市校园及学生安全。 3.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健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落实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监管责任。建立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和药品认证制度,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测技术支撑能力建设。严格执行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建立健全食品药品质量追溯制度,形成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的安全责任链。突出预防为主,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完善应对突发事件预案和风险监测、安全预警、快速反应等各项机制,实现对产品风险的有效管理。进一步强化企业责任意识,营造食品药品安全诚信环境。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对食品药品抽检力度和大案要案查办力度,切实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街道)、振东新区和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打造“平安桐乡”、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二)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各镇(街道)、振东新区和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保障和协作配合,形成安全防范工作合力。要进一步完善联动机制,各负其责,确保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社会公共安全等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重要作用。 (三)强化检查,落实责任。各镇(街道)、振东新区和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上报活动开展情况和各类工作信息。市综治办将牵头组织人员开展专项检查,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的将适时进行通报。同时将此次安全大防范活动纳入年度平安综治考核。 主题词:转发 综治 大防范 通知 抄送:市政法委,镇机关中层以上领导。 石门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6月1日印发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桐乡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jiaxingshi/tongxiangsh/2021/0602/186111.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