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相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市考评委员会办公室的安排,市发改局(服务业局)将对各镇(街道)、市级相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开展2012年度服务业发展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镇(街道),法制办、农办、发改局(服务业局)、经信局、科技局、公安局、财政局(地税局)、人力社保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文化局(体育局)、统计局、安监局、城管执法局、开发区、振东新区、濮院针织产业园区、高桥新区、乌镇国际旅游区、崇福经济区、石门湾现代农业示范区、旅游局、审批中心、广电台、报社、国税局、工商局、质监局、人民银行、银监办。
二、考核依据
以《2012年桐乡市加快服务业发展考核办法》(桐政办发〔2012〕55号)、《2012年桐乡市推进“服务业倍增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桐政办发〔2012〕41号)等文件为依据。
三、考核内容
1.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按照《2012年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服务业发展考核评分办法》,采取以百分制量化考核。
2.部门(管委会)根据《2012年桐乡市推进“服务业倍增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规定的内容进行考核。
四、考核形式
1.对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进行实地考核,主要包括:①听取年度服务业发展情况汇报(重点对服务业发展考核评分办法中的“组织领导、协作配合”作说明);②检查台帐资料,包括服务业个转企、新增服务业限上企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等台帐,特色考核(附加分)中项目的台帐,服务业投资项目台帐等;③对重点服务业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情况进行核查。
2.对部门(管委会)主要采取书面考核为主,主要包括:①根据本部门职能,贯彻市委、市政府加快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②在推进服务业发展中的配合协作情况;③根据倍增计划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具体任务推进情况,完成市服务业发展局布置的各项工作,及时报送各种相关材料、数据情况(对推进中创新的好办法和亮点工作作重点说明)。
五、考核期限和时间
1.考核期限: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2.考核时间: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实地考核时间为2013年1月5-7日。
六、考核要求
1.认真准备好2012年度服务业发展考核的台账资料的准备,做到台帐资料齐全。
2.镇(街道)、部门(管委会)请将2012年服务业工作总结和2013年发展思路于2012年1月10日前上报市发改局(服务业局)。协同办公:市发改局服务业发展科。
联系人:陆炎伟 797789 88027866
高一峰 639058 89398190
3.请统计、财税、工商等部门做好数据的统计工作。
桐乡市发展和改革局
桐乡市服务业发展局
2012年1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