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全面实施工商强市行动计划和服务业倍增行动计划,充分发挥市服务业发展资金的引导作用,提升全市服务业发展的总量和水平,根据推进全市经济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精神,开展2012年度全市服务业项目奖励补助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按照《关于推进2012年全市经济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桐委〔2012〕17号)和《关于印发桐委〔2012〕17号文件服务业经济政策配套实施办法的通知》(桐发改服〔2012〕142号)文件组织申报。
二、申报条件:
符合桐委〔2012〕17号文件扶持范围的服务业项目和企业。
三、申报范围:
1.创意产业:对年度新入驻企业达到10家以上的创意产业园。
2.平台建设:新评为嘉兴市级、省级服务业集聚区示范项目;新认定的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内年度基础设施投入。
3.社会服务:对民间投资3000平方米以上的养老、养生、康复等社会服务业项目。
4.现代物流:当年实际新增投资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现代物流企业;新评上国家3A、4A、5A级物流企业;新评为省级、国家级重点物流联系企业。
5.专业市场:新评上3星、4星、5星的专业市场。
6.旅游经济:年度投入旅游购物的专业市场;组织同一批游客到我市指定景区游览和专业市场购物且在市内星级宾馆住宿,全年累计人数达到500人次及以上的旅行社;到指定专业市场购物且在市内星级宾馆住宿,全年累计人数达到700人次及以上的旅行社;到我市指定景区游览和专业市场购物,年累计人数达到2000人次以上的旅行社。
7.会议会展:企业或民间组织引进100人次以上且在星级宾馆、乌镇景区住宿的市外单个会展会议活动。
8.服务品牌:新评上国家3A、4A、5A级景区;4钻、5钻餐饮企业;4星、5星旅行社(旅游购物点)、省百强旅行社;新评上4星、5星的饭店(宾馆);新评上省级、国家服务品牌(老字号)。
9.现代商贸:对新建10万平方米以上且达到规定标准并投入使用的城市商贸综合体;新建建筑面积达2000平方米以上的农贸市场;在新村集聚点发展且年度新增5家及以上的连锁企业。
10.行业协会:参加由市相关职能部门或行业协会等组织的境内外展会;鼓励行业协会等组团本地企业规模达到境外10家、境内20家以上开展招商、商品展示等活动;由服务业发展局、旅游局等部门统一组织的境内外展览、产业宣传。
四、申报程序:
凡符合条件的服务业项目,由申报单位如实填写《2012年桐乡市服务业项目奖励补助资金申报表》(表式附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镇(街道)或主管部门对项目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后,报市发改局(服务业发展局)。申报材料上报时一式两份。
五、其他事项:
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15日。
联系方式:市发改局(服务业发展局)服务业发展科
陆炎伟 88027866 797789
高一峰 89398190 639058
桐乡市发展和改革局
桐乡市服务业发展局
2013年1月5日
附件
2012年桐乡市服务业项目奖励补助资金申报表
单位名称(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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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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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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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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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请打勾) |
⑴创意产业; ⑵平台建设; ⑶社会服务; ⑷现代物流; ⑸专业市场; ⑹旅游经济; ⑺会议会展; ⑻服务品牌; ⑼现代商贸; ⑽行业协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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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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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道、主管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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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服务业发展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