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振东新区:
2013年春节即将来临,为防止非法转移危险废物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及时排除危险废物污染隐患,确保全市固废(包括危废)的安全利用和处置,要求各相关单位在节日期间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工作,保证全市春节前后的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固废产生单位必须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切实加强春节前后固废(危废)安全管理,完善环境安全管理机制,认真做好产生、贮存、转运、利用和处置等各环节的管理工作,落实固废污染防治工作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二、各危废产生单位要 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加强对危险废物转移过程的跟踪检查,严禁单位及企业在转移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撤或转交提供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等经营活动。
三、建立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设立专人管理危险废物,规范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和包装容器,定期对贮存场所和设备进行检查,杜绝二次污染。依法设立危险废物标识,建立危险废物相关档案和台帐,做好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定申报、登记、转移等相关法律制度,落实企业危险废物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企业整体应急体系方案,确保各个环节有序应对。
四、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要切实抓好固废(危废)产生企业日常监督管理,将通知要求落实到相关企业;各镇、街道环保所要切实加强固废(危废)管理执法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污染隐患和存在的问题要跟踪企业限期整改,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企业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
桐乡市环境保护局
2013年1月28日>附件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