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桐政办发〔2012〕86号)的要求,我局对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决定将《关于印发桐乡市公立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桐发改价〔2005〕65号)等13个不再适用的文件予以废止,文件目录为:
1.关于印发桐乡市公立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桐发改价〔2005〕65号)
2.桐乡市人民政府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我市企业上市有关政策的实施办法(桐上市〔2008〕2号)
3.关于印发《桐乡市2008年度发展循环经济奖励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桐循环办〔2008〕2号)
4.关于批转《关于加强能繁母猪保险理赔管控的试行办法》和《桐乡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代办员工作经费补贴试行办法》的通知(桐农险办〔2009〕1号)
5.桐乡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合同管理暂行办法(桐发改〔2007〕11号)
6.桐乡市服务业发展引导政策实施管理办法(桐发改服〔2008〕106号)
7.2005年桐乡市加快第三产业发展考核奖励办法(桐发改〔2005〕79号)
8.2008年桐乡市服务业行业优秀企业、经营户、重点建设项目评比管理暂行办法(桐服务业领〔2008〕7号)
9.2009年桐乡市服务业创优争先评比暂行办法(桐服务业领〔2009〕7号)
10.关于印发《2010年桐乡市服务业企业创优争先评比暂行办法》的通知(桐服务业领〔2010〕4号)
11.桐乡市重点专业市场、专业特色街、重点三产项目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桐三产领〔2005〕1号)
12.桐乡市重点专业市场专业特色街认定管理办法(桐服务业领〔2008〕5号)
13.桐乡市服务业项目地方性行政规费实行减免的若干规定(桐服务业办〔2008〕10号)
特此通知。
桐乡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3年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