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桐乡市 > 正文

关于开展全镇“三老”场所集中排查的通知

2021-06-02 桐乡市 收藏
朗读
 为彻底摸清我镇“三老”场所底数,掌握“三老”场所基本情况,确保下一步综合治理的顺利实施,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决定开展新一轮全镇“三老”场所集中排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排查时间

即日起至2013年1月底。

二、集中排查对象

建筑结构简陋、防火间距小、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差、电气线路老化、防火安全条件薄弱的老区、老街和老民宅。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三老”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综治办)具体负责此次“三老”场所集中排查工作的组织和统筹。各村、社区(居委会)负责“三老”场所的排查,并立即制定实施方案,迅速发动三级网格力量,发挥派出所、安监站、消防工作站、专职消防队和村(居)委会熟悉基层作用,集中开展“三老”场所大排查。

(二)科学划分区域。各村、社区(居委会)对排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嘉兴市“三老”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标准》(附件1)的“三老”场所,要填写《“三老”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登记表》(附件2),并汇总统计本区域的“三老”场所,填写《镇(街道)“三老”场所排查数量汇总统计表》(附件3);同时要科学分析本地的“三老”场所的情况,以街、路、河流为界线,划分为若干个“三老”场所综合治理单元,综合治理单元应根据“三老”场所数量、存在隐患情况确定,但不宜跨越村、社区,并填写《桐乡市“三老”场所花名册》(附件4)。

(三)注重治理同步。各村、社区(居委会)开展“三老”场所综合治理已有较好基础,在新一轮的排查中,务必不等不靠,同步实施治理。要对2012年以来已排摸并开展整治的“三老”场所开展“回头看”,对照整治标准检查是否完成整改、是否有隐患反复、是否有新的隐患产生;对原先未排查出存在“三老”场所的区域开展重点检查,尤其是老区老街,检查是否存在“三老”场所。

各村、社区(居委会)于2013年1月22日前将《村、社区(居委会)“三老”场所排查数量统计表》和《桐乡市“三老”场所花名册》通过书面报镇专职消防队。(联系人:沈武权;电话:89392119)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桐乡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jiaxingshi/tongxiangsh/2021/0602/185878.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