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一、集中排查时间
即日起至2013年1月底。
二、集中排查对象
建筑结构简陋、防火间距小、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差、电气线路老化、防火安全条件薄弱的老区、老街和老民宅。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三老”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综治办)具体负责此次“三老”场所集中排查工作的组织和统筹。各村、社区(居委会)负责“三老”场所的排查,并立即制定实施方案,迅速发动三级网格力量,发挥派出所、安监站、消防工作站、专职消防队和村(居)委会熟悉基层作用,集中开展“三老”场所大排查。
(二)科学划分区域。各村、社区(居委会)对排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嘉兴市“三老”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标准》(附件1)的“三老”场所,要填写《“三老”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登记表》(附件2),并汇总统计本区域的“三老”场所,填写《镇(街道)“三老”场所排查数量汇总统计表》(附件3);同时要科学分析本地的“三老”场所的情况,以街、路、河流为界线,划分为若干个“三老”场所综合治理单元,综合治理单元应根据“三老”场所数量、存在隐患情况确定,但不宜跨越村、社区,并填写《桐乡市“三老”场所花名册》(附件4)。
(三)注重治理同步。各村、社区(居委会)开展“三老”场所综合治理已有较好基础,在新一轮的排查中,务必不等不靠,同步实施治理。要对2012年以来已排摸并开展整治的“三老”场所开展“回头看”,对照整治标准检查是否完成整改、是否有隐患反复、是否有新的隐患产生;对原先未排查出存在“三老”场所的区域开展重点检查,尤其是老区老街,检查是否存在“三老”场所。
各村、社区(居委会)于2013年1月22日前将《村、社区(居委会)“三老”场所排查数量统计表》和《桐乡市“三老”场所花名册》通过书面报镇专职消防队。(联系人:沈武权;电话:89392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