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桐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反馈的2012年第四季度流通领域蚕丝被商品质量监测结果,反映出我市部分蚕丝被生产企业产品质量仍不够稳定。为了进一步巩固我市蚕丝被质量整治工作成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形成部门合力共同提升我市蚕丝被产品质量,助推产业健康发展,现将开展流通领域蚕丝被不合格商品生产企业溯源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稽查科做好工商部门反馈的流通领域蚕丝被商品质量监测不合格商品标称生产企业的溯源检查组织工作,负责部门协调、数据分析、检查结果汇总等工作。
二、稽查大队牵头做好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大要案查处工作,做好一般案件的查处指导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开展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继续保持对蚕丝被生产领域违法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
三、各质量监督站负责各自辖区内《2012年第四季度流通领域蚕丝被商品质量监测不合格商品标称生产企业名单》(附件)内生产企业的检查工作,按加严检查工作要求组织实施抽样。检查过程中,要突出重点,要将流通领域监测结果反映的不合格商品批次的产品作为重点检查对象,进行针对性检查,同时兼顾其他产品。对流通领域监测结果反映的不合格质量指标项目,要认真分析原因。属于生产工艺技术性质量问题的,要积极联系技术机构,做好对企业的技术帮扶指导;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引发的质量问题的,做好行政告诫工作,同时要严格执法,加大惩处力度。
四、省羊毛衫质量检验中心负责本次检查工作的样品检验工作,检验工作结束后,按监督抽查工作规范将相关检情分析和数据材料报送监督稽查科。同时要充分发挥技术平台的技术优势,做好对企业的技术帮扶工作。
五、办公室要做好本次溯源检查工作的宣传报导工作,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政务网站等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宣传报导要从正反两方面进行,既要加大对质量失信企业的曝光力度,又要大力宣传优质产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引导行业走质量发展之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