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加强我市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内部监督机制,更好地发挥内部审计在经济建设和廉政建设中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省政府令第258号)和《嘉兴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嘉兴市人民政府令第4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内部审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
内部审计工作是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等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以及内管干部经济责任的行为,是为促进本单位加强经济管理和实现经济目标服务的有效途径,是督促内管干部切实履行经济责任的有效手段。加强和完善内部审计工作,对于完善内部管理,规范单位财经行为,提高经济与社会效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都具有重要的作用。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推进内部审计作为构建单位“免疫系统”、促进内部规范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的有力手段。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认真学习贯彻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嘉兴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精神,切实提高我市领导干部对开展内部审计工作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二、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组织
各镇、街道应成立由镇长(主任)为组长、分管纪检监察的领导和分管农业的副镇长(副主任)为副组长的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内部审计办公室。内部审计办公室单独设立,配备专职审计人员2~3名,机构设立工作要求在2013年6月底前完成。负责辖区内的内部审计工作,包括镇、街道本级内审、对下属单位(组织、企业)的审计、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
市级各部门、各单位应成立由行政负责人为组长、分管纪检监察的领导为副组长的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内部审计办公室。财政财务收支金额较大或有三个以上下属单位的市直部门、事业单位要求单独设立内部审计办公室,配备专职审计人员2~3名。其他单位的内部审计办公室可挂靠在财务科、纪检监察室或办公室等内设科室,并明确专(兼)职内审人员。教育局、卫生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农经局、文化局(体育局)、人力社保局、开发区、振东新区、濮院针织产业园区等单位内审办公室的单独设立工作要求在2013年6月底前完成。部门内审包括部门本级内审、对下属单位(组织、企业)的审计。
市级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或企业集团要求单独设立由董事会直接领导的内部审计机构,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内审组织的设置和内审人员的配备情况抄送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备案。
积极推进民营企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设立内审机构,为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服务。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濮院针织产业园区、高桥新区、临杭经济区、崇福经济区等单位的内审组织应切实承担起对所辖区域内民营企业内审工作的指导与服务,帮助民营企业建立内审组织,指导民营企业开展内审工作。
三、建立和完善内部审计工作的相关制度
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抓好内部审计制度建设,根据《嘉兴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明确内审工作的对象、任务、职责、权限和审计工作程序等,进一步规范内部审计行为。内部审计工作要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同时要根据下属单位、村、社区的数量安排一定数量的审计项目,实现三年一轮审的目标。要逐步建立《内审工作制度》、《内审人员上岗制度》、《内审人员岗位责任制》等,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使内部审计工作做到规范有序。
四、进一步明确内部审计工作重点
要根据本镇(街道)、本单位的工作特点和形势发展的要求,切实抓好内部审计各项工作。重点要抓好以下几方面:一是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经济活动情况开展审计,保障政府性资金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二是开展对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客观评价被审计对象履行职责情况和应负经济责任。三是以揭隐患、促管理为目标,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开展管理审计、风险评估和经济效益审计,评价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反映经济管理和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建议,促进各项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和资金的安全有效运行。四是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经济管理中的重要事项开展专项审计调查,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五、切实加强内部审计队伍建设
内部审计工作专业性强、要求高,要切实加强内部审计队伍建设。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合理调剂人员,选调政治素质好、熟悉审计业务、思想作风过硬的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人员要依法履行职责,遵守内部审计规定、准则,恪守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内部审计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要支持和保障内部审计人员参加审计、财务会计、工程管理等方面的业务培训和岗位资格、后续教育的培训,通过各种渠道和途径,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理论水平、业务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内部审计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和年审制度,未取得“内部审计人员岗位资格证书”的审计人员必须参加培训和相关考试。
六、切实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
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的建立和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要赋予内部审计人员相应的工作权限,积极支持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要将内部审计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工作的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和检查内部审计工作,听取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汇报,审批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审计报告,督促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的执行。要关心、支持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及时解决内部审计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为内部审计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内部审计人员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费应列入财政财务预算,由本单位予以保证。市审计局要切实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要不定期地对各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有关情况进行检查,并结合政府审计工作检查和评估被审计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及时纠正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加强对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要与政府审计项目一并制订考核办法加强考核,提高审计项目的质量与水平,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桐乡市人民政府
2013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