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沈海鑫同志出生于1979年3月22日,系本市乌镇镇新翁村人,现为乌镇派出所巡逻队民合分队队员。2012年12月13日凌晨3时50分左右,沈海鑫与三名巡逻队员巡逻至乌镇浙月村摸奶桥处时,发现三名行迹可疑男子,其中一人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另外两人驾驶一辆三轮摩托车。经过盘问和检查后,三人承认三轮摩托车内的香烟和现金等物品为刚盗窃所得,于是两名巡防队员将驾驶摩托车的男子控制住,沈海鑫与队友於建林在追赶欲逃跑的另外两名嫌疑人时,遭到两人用事先准备好的铁棍的暴力袭击,致沈海鑫头部右顶骨开放性凹陷性骨折,经鉴定为轻伤。经乌镇派出所全力追捕,两名逃跑的嫌疑人分别于12月19日和27日被抓获。
为表彰沈海鑫同志不顾个人安危,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行为,弘扬社会正气,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和《桐乡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暂行办法》的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给予沈海鑫同志记三等功一次。
桐乡市人民政府
2013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