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桐乡市东方丝绸印染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2013年3月13日提交的“桐乡市东方丝绸印染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停产整治恢复生产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决定,函复如下:
2013年2月25日下午,接到浙江在线环保新闻网记者投诉反映后,我局执法人员在第一时间会同河山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经查实,你公司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环境问题:一是擅自在厂区东侧增加干化池,用于堆放及干化调节池内的污泥,且该干化池并未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二是厂区西侧临时堆放印染污泥(一般固废)的场地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堆放不规范;三是在厂区东侧擅自增加污水调节池并投入使用,且防渗漏措施不到位;四是企业建设项目存在生产规模扩大及生产设备更新情况,但未及时向市环保局报批;五是企业烟囱存在瞬发性烟尘污染现象。
2013年2月26日,我局针对你公司擅自增加污泥干化池、污水调节池及扩大生产、设备更新未经报批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同时,报请市政府同意后,于2013年3月1日下午对你公司下发了《关于要求桐乡市东方丝绸印染有限责任公司停产整治的通知》的文件(桐环〔2013〕21号)。
一个多月来,我局执法人员多次对你公司的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整体来看,你公司能严格按照整治通知要求,于3月2日上午实现全面停产,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改造,同时向我局上报了《桐乡市东方丝绸印染有限责任公司整治方案》。从现场检查情况看:一是厂区东侧污泥干化池已于3月12日前全部清理干净;二是厂区西侧临时堆放的印染污泥已委托嘉善绿隆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全部运输至嘉兴新嘉爱斯热电有限公司进行了焚烧处理,场地已于3月9日前全部清理完成;三是厂区东侧污水调节池已拆除,并对原有土地完成了复土恢复原样;四是针对建设项目存在扩大生产、设备更新未经报批的问题已委托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编制相关整治提升方案;五是厂区内新建2500立方的调节池,已于4月2日投入试运行。
鉴于你公司在此事件中能够认真对待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在短时间内将存在的问题基本整改到位,经研究,同意你公司从2013年4月12日恢复生产。同时,要求你公司在恢复生产的情况下,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做好厂区东侧原调节池土地的退租还民工作,确保该土地满足复耕条件;二是加快新建调节池的调试工作,确保设施尽快正常投入使用;三是在恢复生产初期,采取必要的限产措施,有效控制废水排放量,并做好废水治理工作,确保废水达标入管网;四是加强锅炉水膜除尘设施和工艺废气处理设施的长效管理,确保废气达标排放;五是做好印染污泥的规范堆放,做到妥善规范处置;六是结合全市印染行业整治提升工作,尽快制定企业提升方案,切实完成各项整治提升工作。
桐乡市环境保护局
2013年4月11日件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