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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1-06-02 桐乡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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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

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省(部)属在桐有关单位

根据嘉兴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嘉考发〔2013〕1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3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考试定于9月7日至8日举行,具体时间及科目为: 

9月7日  上午 8:30--11:00  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

      下午 1:00--3:30   法学基础知识

    4:30--7:00   价格政策法规

9月8日 上午 9:00--11:30  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下午 2:00--4:30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二、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价格鉴证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4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文本编辑储存功能)。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三、报考条件和取得证书的条件。报考条件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报考条件”栏目。参加全部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1个科目条件报考4个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程序及要求。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于5月15日至29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电子照片规格要求及处理助和网上报名咨询电话详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首次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后,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确认准确后下载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同时打印“网上交费通知单”,并在报名表”上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于5月28日至30日,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411办公室进行报考条件审查(地址:中华路98号,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联系电话:0573—88110812)。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年限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务聘任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台湾居民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续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按老考生报名并打印“报名表”(自己保存),不需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的审查,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在规定的交费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交费。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和续考人员,请于6月15日至24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9月4日至6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五、考点设置及考试收费。考点统一设置在杭州。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浙财综字〔2006〕141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 60 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考生的交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六、考试用书征订和考前培训。考试用书征订和考前培训工作由省价格鉴证与评估协会另行通知。需要参加考前网上培训的考生,请到嘉兴市继续教育中心报名,地址:嘉兴市东升东路1042号,市人力资源中心市场2号楼519室,咨询电话:82214373、82214638。相关培训信息登录嘉兴考试培训网“价格鉴证师”培训专栏(http://www.jxkp.com/class/jgjds/)查询。

七、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在国家确认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影响面大,备受社会关注。我们将会同价格鉴证管理部门,严格掌握报考条件,加强资格审查。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2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桐乡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5月14日

附件

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我单位          同志,累计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共    年。

起  止  年  月

从事何种专业工作

专业技术职务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在我单位工作期间,该同志遵纪守法,无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抄送:市人力社保局,市物价局。

桐乡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5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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