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振东新区管委会:
为了维护业已勘定的各级行政区域界线的法定性、严肃性和稳定性,进一步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推进平安边界建设。根据《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3号)、《浙江省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2号)和《桐乡市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桐民〔2012〕99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在现有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的“两图一责”、“定期走访联络”、“应急纠纷处理”、“界线联合检查”等制度的基础上,建立“界线界桩日常巡视走访”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改革走在前列、发展绩效突出、社会管理一流、人民群众满意”的总目标,以平安边界创建工作为抓手,以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促进共同发展为宗旨,坚持互利、共建、双赢的原则,及时妥善化解边界地区矛盾纠纷,努力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巩固边界建设成果,不断提高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促进行政区域界线附近地区的长期稳定、和谐发展,为建设平安桐乡、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工作目标:在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的基础上,在全市建立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各项工作责任和规章制度落实到位,部门协作和综合管理顺畅有力,界线界桩管理长效机制有效形成,基本实现“地区稳定、社会和谐”的工作目标。
二、建立界线界桩日常巡视走访制度
在现有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的“两图一责”、“定期走访联络”、“应急纠纷处理”、“界线联合检查”等制度的基础上,建立“界线界桩日常巡视走访制度”如下:
(一)时间安排:界线界桩日常巡视走访分定期(每季度一次)巡视走访和不定期巡视走访二种形式。
(二)巡视走访方式:市局会同属地镇(街道)、属地村民委员会和界桩管理员对全市境内的216.357公里边界线(1条省级界线、2条市级界线和2条县市级界线)和12个界桩(1个省级界桩、4个地市级界桩、7个县市级界桩)进行实地查看,拍摄照片,填写日常巡视走访记录表。
(三)巡视走访内容:1、行政区域界线及其两侧的地貌、地物、水系情况。2、界桩及其方位物、界线界桩的地形(地物)和界桩至方位物之间的距离等情况。3、清除界桩周围的杂草垃圾,对界桩进行维护。4、对相邻边界地区的各类矛盾纠纷组织 “地毯式”排查,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搞好归口调处,并及时建立工作台帐,逐一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限期调处解决。
(四)巡视走访目标:对边界地区发现发生的矛盾纠纷,做到抓早、抓小、抓好,不升级、不扩大、不激化,力争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重大纠纷不出镇、群体性纠纷不出市。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有关镇(街道)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能,将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纳入年度计划,摆上重要位置,做到领导重视、制度完善、机构健全、经费落实,保证有章管事、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推动行政区域界线管理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途径,强化法制教育宣传,把行政区域界线有关的政策法规纳入普法教育的内容,树立依法管界、依法治界的法制观念,使界线毗邻镇(街道)政府、相关部门及界线沿线的广大干部群众严格遵守已勘定的法定行政区域界线,自觉维护法定界线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主动参与界线管理,维护边界地区稳定。
(三)加强督导,严格考核。市局等部门将组织力量加强督促指导,切实解决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督促界线界桩管理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评,真正把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把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纳入镇(街道)民政工作目标考评的内容,完善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的标准和具体、简洁、操作性强的考评办法。对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开展不力,因行政区域界线不清等引发界线纠纷造成不良后果,影响社会稳定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按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行政区域界线界桩日常巡视走访记录表
桐乡市民政局
2013年4月23日
附件
行政区域界线界桩日常巡视走访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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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访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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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限分段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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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桩 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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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走访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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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访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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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发现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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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线、界桩情况(附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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