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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桐乡市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02 桐乡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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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桐乡市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十五届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桐乡市人民政府

2013年4月28日

 

桐乡市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十二五”时期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深化整治促进提升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1〕107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制革化工印染造纸等行业整治提升方案的通知》(浙环发〔2012〕60号)和《桐乡市“十二五”期间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意见》(桐政发〔2012〕82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健康为根本出发点,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科技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全面推进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工作,努力实现重污染高耗能行业产业结构合理化、区域布局集聚化、企业生产清洁化、环保管理规范化、执法监管常态化,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改善城乡环境质量,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

  以“整合淘汰、整治提升、停产整治”为基本思路,到2015年底,制革、化工、印染、造纸四大行业突出环境问题得到解决,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减排要求的落后产品、技术和工艺设备基本淘汰,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明显优化,工艺装备、污染防治、清洁生产和环保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单位产值能耗大幅下降,步入健康、规范和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制革行业:2013年底前,制革企业、园区完成整治并按省里规定的统一标准通过整治验收;对所有未通过验收的企业一律实施停产整治。2014年底前,制革行业整治工作通过整体验收,铬排放量比2009年规划调查排放量削减25%以上,废水排放量、化学需氧量(COD)和氨氮(NH3-N)排放总量在2010年基础上分别减少40%以上。

  ——化工行业:2013年底前,拟原地保留的企业完成整治并通过验收;对所有未通过验收的企业一律实施停产整治。2015年底前,列入搬迁的企业基本实现搬迁入园(工业集聚区)整合发展,全市化工行业整治工作通过整体验收,化学需氧量(COD)和氨氮(NH3-N)排放量在2010年基础上减少40%以上。

  ——印染行业:2013年底前,企业完成整治并按省里规定的统一标准通过整治验收,对所有未通过验收的企业一律实施停产整治。2014年底前,印染行业整治工作通过整体验收,废水排放量、化学需氧量(COD)和氨氮(NH3-N)排放量在2010年基础上减少38%以上,平均重复用水率不低于40%。

  ——造纸行业:2014年9月底前,所有造纸企业完成整治并按统一标准完成整治验收,到期无法通过验收的企业一律实施停产整治。2014年底前,造纸行业通过整治验收,全市造纸企业综合废水重复利用率60%以上,废水排放量和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在2010年基础上减少25%。

  三、实施步骤

  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工作总体分为前期准备、动员部署、关停整治、验收整改、整体验收五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3年3月31日前)。成立领导班子和工作机构,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二)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4月15日前)。召开动员推进大会,部署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工作任务,市政府与各镇(街道)、开发区签订责任书。

  (三)关停整治阶段(2013年4月至9月)。5月底前,各镇(街道)、开发区根据责任书和相关文件要求,制定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计划,明确整合淘汰、搬迁入园、整治提升企业名单和时间进度安排,报市行业整治办;整合兼并、整治提升企业委托国家环保咨询或设计资质单位编制完成“一厂一策”整治方案并报市行业整治办。9月底前,各镇(街道)、开发区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等非法企业;对列入淘汰的产能或企业完成关停、并根据相关政策纳入“两退两进”;对列入整合兼并、整治提升的企业,除造纸行业外全面完成整治提升。

  (四)验收整改阶段(2013年10月至12月)。除造纸行业外,整合兼并、整治提升的企业全部完成整改与验收。制定所有整治提升行业长效管理办法。

  (五)整体验收阶段(2014年1月至2015年底)。2014年初,组织开展全市制革、化工、印染行业整治零点行动,对尚未通过验收的企业采取停产整治、关停并转等方式,确保整治达标。2014年9月底前,造纸企业完成整治并按统一标准完成整治验收,到期无法通过验收的企业一律实施停产整治。2014年底前,制革、印染、造纸行业通过上级整体验收。2015年9月底前,需搬迁入园的化工企业完成搬迁入园(集聚区)并通过验收。2015年12月底前,化工行业通过上级整体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开发区和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工作,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整治提升工作作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有效途径,建立指导、考评、督查机制,把各大行业整治提升工作目标任务及时指导落实到每家企业,增强企业的紧迫感与责任感,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抓好工作指导。各镇(街道)、开发区要按时按要求制定辖区内企业的整治提升计划,明确整合淘汰、搬迁入园、整治提升对象,督促指导企业抓紧实施。各相关部门、各整治组要深入企业做好有关政策的解释说明,做好企业转型升级发展的指导服务工作,积极交流,总结推广,营造有利于企业转型升级的工作氛围。

  (三)加强协调宣传。各相关部门要强化协作联系,加强信息资源共享,对整治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及时进行梳理、分析,提出建议措施,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及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各镇(街道)、开发区整治提升工作进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桐乡市制革化工印染造纸企业整治提升工作操作流程


附件:桐政发[2013]50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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