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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东新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

2021-06-02 桐乡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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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东新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

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

 

各科室、站所及区内各专业市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2013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结合振东新区实际,决定在振东新区内各专业市场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具体行动方案如下:

一、专项行动的目标

通过整治行动,有效遏制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蔓延,查办一批影响较大、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大要案件,曝光一批违法违规经营户,对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加强行政指导,全面提升市场商品品牌备案工作;加强执法协作,做好同司法机关工作的衔接和案件移送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市场主体诚实守信意识及消费者识假辨假维权能力。

二、工作重点与职责分工

重点品种:以食品、酒类、汽车配件、手机、药品、种子、服装、箱包、家用电器等为重点查处产品。

重点对象:桐乡市世贸中心、桐乡市南方家园建材市场、桐乡市副食品批发市场等专业市场内经营户,重点清查城乡结合部、专业市场周边的制假、售假、仓储“黑窝点”

重点行为:重点查处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地理标志、涉外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和“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及互联网领域侵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部门分工:工商部门要严格对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切实加强市场巡查和产品抽查抽检,对发现的侵权和假冒伪劣线索追根溯源,深挖生产源头和销售网络,依法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的“黑作坊”、“黑窝点”。要创新监管手段,完善重点产品追溯制度,推动落实生产经营企业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质量承诺制度。要督促相关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把产品质量关,对发现侵权和假冒伪劣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并按规定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公安机关对侵权和假冒伪劣犯罪要及时立案侦查,明确查办责任主体和办理时限,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重点案件要挂牌督办。要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等直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定期开展集中打击行动; 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和成效。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侵权案例,要及时予以曝光,震慑违法犯罪分子。要开展多种形式的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普及知识产权保护知识,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全面宣传知识产权取得的显著成绩,报道尊重知识产权、重视创新、自觉守法的典型,营造保护知识产权、自觉抵制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行动时间和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4月1日起至6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为:

工作部署及自查阶段(4月1日至4月15日)。加强组织宣传,通过横幅、广播等方式,大力宣传保护知识产权的政策措施,曝光典型案件。要及时与市场举办方加强沟通,明确市场举办方为商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求市场举办方及经营户做好自查、自纠工作。要在市场举办者和经营户中广泛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教育活动,举办一场由工商部门、市场举办者和相关经营户参与的座谈会,做到市场经营者人人知晓,人人参与。

集中整治阶段(4月16日至6月15日)。一是对自查整改未到位的、继续从事假冒侵权商品经营的商户进行集中查处,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世界知名品牌违法行为,集中查办一批大要案。二是强化品牌务备案工作,指导市场举办方建立品牌准入与品牌维权机制,防止侵犯注册商专用权商品流入市场。

总结提高阶段(6月16日至6月底)。集中整治结束后,要对本次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系统总结和分析,认真解决整治中碰到的各类问题,制定长效的监管机制,以巩固集中整治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存在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增强工作的敏感性及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落实,务求实效。

(二)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在集中整治阶段对违法事实清楚、认定依据充分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依法处理,决不手软。符合移送条件的及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主观恶意和危害后果较轻的或其他类型的轻微违法行为,可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示、告诫、限期整改、撤柜退市等处理。同时要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和与经营户签订售假责任书等方式,进一步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三)强化部门合作,形成打击合力。要完善与公安、质检等部门的协作与沟通机制,建立案件线索通报、案件查处协助、复杂疑难案件会商、重大案件联合查办督办等工作制度,形成打击合力,增强打击效果。

(四)做好三个结合,建立长效措施。一是与市场信用监管相结合,加强市场巡查,特别是一些重点区域,提高巡查频率,通过信用评价达到管理目的。二是与责任区监管相结合,强化属地管理,明确责任人职责,加强管理考核。三是与企业联手打假相结合,进一步加强与知名品牌企业联手打假的力度,扩大知名品牌的保护范围,打造品牌市场。

 

 

桐乡市振东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3年4月22日

附件:桐振管[2013]26号振东新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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