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
目录中部分药品进行调整规范的通知
各定点医疗机构,各定点零售药店:
现将《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部分药品进行调整规范的通知》(浙人社发〔2013〕9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定点医疗机构、各定点零售药店收到本通知后,认真做好核查工作,及时删除相关药品,调整部分药品名称,归并同品种药品,并对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作相应调整。
特此通知。
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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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卫生局,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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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3年4月26日印发 |
附件:桐人社[2013]50号现将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1.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