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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麻镇关于违法废品收购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02 桐乡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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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三改一拆”工作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市委、市政府“三改一拆”行动统一部署,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违法废品收购点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违法废品收购点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属地管理、疏堵结合”原则,强化责任,创新举措,深入、全面地开展违法废品收购点专项整治工作,树立社会正气,改善人居环境,提升政府形象和公信力,服务“五大行动计划”。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强势推进违法废品收购点专项整治,取缔无证废品收购点,拆除违法建筑,清理违法占地,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切实维护土地利用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秩序。全镇现有违法废品收购点在2013年底前基本整治到位,实现改面貌、树正气、促征迁、惠民生、凝人心的社会管理目标。 

三、组织领导

大麻镇成立以镇党委副书记张浩锋为组长,派出所所长高国欣为副组长,派出所、土管所、环保所、城乡建设交通管理服务中心、经发中心、城管中队、工商所等部门分管领导,各行政村(社区)支部书记为成员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在派出所设立办公室,派出所所长高国欣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协调全镇违法废品收购点专项整治工作。

四、工作原则 

(一)属地管理、整体联动原则。各行政村(社区)作为责任主体,对辖区内违法废品收购点整治工作负总责。统一思想认识,落实目标责任,坚持控拆并重,严格考核制度。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违法废品收购点整治工作“一盘棋”思想,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二)疏堵结合、分类处置原则。各责任主体要根据违法废品收购点的区域、形式、性质等制订处置办法和工作计划,做到目标明确、整治有序。坚持疏堵结合,重视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和合理诉求,逐步建立较为完备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体系,确保违法废品收购点整治工作有序、高效、整体推进。

(三)公平公正、依法整治原则。要把公平公正原则贯穿违法废品收购点整治工作的始终,妥善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坚决克服人情关系干扰,敢于碰硬,敢于担当。坚持一把尺子、一个标准,阳光操作,公平公正。准确把握法律尺度,依法组织强制拆除。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注意工作方法,正确处理好依法行政与维护稳定的关系。 

五、整治重点 

结合我镇实际:下列四类违法废品收购点必须先行整治: 

(一)妨碍重点项目推进的违法废品收购点必先“整治”。整治重点为妨碍农房改造、征地、拆迁等重大项目推进的违法废品收购点。 

(二)影响安全的违法废品收购点必先“整治”。 整治重点为影响供电、供水、供气、消防、防汛防台、公共集会活动场所等公共安全的违法建设。 

(三)侵占基本农田的违法废品收购点必先“整治”。 整治重点为非法占用基本农田或采取欺骗手段取得审批手续及土地卫片执法要求拆除整改的违法建设。

(四)“四边” 违法废品收购点必先“整治”。 整治重点为在主要道路、主要航道水域、公路桥梁、铁路以及文化体育设施、文保单位等公共活动场所侵占道路红线、侵占河道控制带、侵占绿地等,影响乡村容貌的违法建设。 

 上述四类中凡涉及各级领导干部、党员,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员的必须带头整改、主动拆除。  

六、工作步骤 

(一)准备发动阶段(2013年6月12日前)。一是全面组织,落实专人,明确责任,制订并完善违法废品收购点整治计划和实施方案。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违法废品收购点整治宣传工作,积极营造声势。三是建立完善违法废品收购点整治工作机制,建立多部门协作监管和联动执法的工作模式。

(二)全面排查阶段(2013年6月13日至6月15日)。各行政村(社区)对辖区内违法废品收购点情况进行全面摸排登记,确定先拆目标和整治推进计划。

(三)自拆整改阶段(2013年6月16日至2013年7月15日)。在调查核实基础上,针对违法废品收购点的性质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通过劝导教育、媒体曝光、组织监督、纪律处分、抄告限制等手段,督促违法行为人自行整改和拆除。各行政村(社区)作为责任主体,要积极督促和鼓励当事人自拆自纠。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和协助各地确定拆除对象,根据法律程序开展调查取证、事实认定、决定、送达等相关准备工作,共同制定拆除方案和相关预案,督促违法行为人自拆自纠,营造控违拆违的强大声势。

(四)强制拆除阶段(2013年7月16日至2013年9月30日)。采取分期分批方式拆除违法废品收购点典型,以点带面,滚动推进,不断形成高压态势。对拒绝自行拆除的,制定拆除方案和相关预案,组织专门力量,依法予以强制拆除。各行政村(社区)应及时妥善做好违法废品收购点整治建筑垃圾处理、土地建设绿化、社会稳定等后续工作。

(五)督查考核阶段(全程)。镇违法废品收购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违法废品收购点整治工作的督查、考核和验收,及时通报整治进度情况。各行政村(社区)在推进整治违法废品收购点工作的同时,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和情况。 

(六)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13年10月1日起)。全面推进违法废品收购点整治工作,建立健全废品收购点整治长效机制,强化属地管理原则,落实违法废品收购点整治的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探索统一有序的废品回收处理工作机制,加强违法废品收购点防控措施,从源头上有效防止违法废品收购点的死灰复燃现象。 

七、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涉及的行政村(社区)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工作的具体开展,各相关部门要全力配合各责任主体,组成联合执法组,发挥各自职能,积极有为开展工作。在组织实施强制拆除前,各责任主体应制定强制拆除工作方案和预案。整治违法废品收购点工作政策性强,必须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和思想引导,确保不因工作不到位酿成恶性事件和突发事件。 

(二)明确责任。各行政村(社区)要落实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人,切实担负起违法废品收购点整治的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分工,严格履行职责,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 

(三)严格考核。将违法废品收购点整治纳入对各行政村(社区)年度工作目标综合考核,各责任主体在工作中要建立台帐资料及影像图片资料,作为考核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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