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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2021-06-02 桐乡市 收藏
朗读
根据《桐乡市市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考核对象
科(局)级现职领导干部、局党组成员(以下简称局领导)。
二、考核时间范围
学分制考核配合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进行,时间为: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考核内容
学习任务情况、在职自学情况、自主选学情况和其他学习情况,具体包括局领导参加脱产培训、学习论坛、在线学习、调查研究、在职自学和学历教育等方面的情况。
四、学习要求
1.局领导必须认真参加局党组组织的中心组学习或集中学习,全年不少于12次。
2.局领导每年撰写不少于1篇理论调研文章或组织1个由本人牵头的调研课题。
3.局领导全年登陆菊乡先锋网 “桐乡市干部教育新干线”参加在线学习必修课程完成10门课程,选修课程完成40门课程;完成年中、年终在线理论考试;参加“桐乡大讲堂”论坛学习讲座不少于6次。
4.根据市委宣传部门下发的领导干部读书目录,局领导全年完成2篇必读书目或自选书目的学习体会文章。
5.局领导应积极参加市级组织的干部主体班次培训(包括上级调训)和上级条线部门组织的专题培训;鼓励参加学历(或学位)学习以及各类专业资格考试。
五、组织实施
1.人事教育科科长为我局的学分制考核信息管理员。
2.局领导参加中心组学习或集中学习情况由学分制考核信息管理员及时在菊乡先锋网“桐乡市干部教育新干线”网络学院学分制考核平台上进行申报。
3.调研文章及学习体会由局领导本人在网络学院学分制考核平台上进行申报。
4.学历(学位)教育、专业资格考试及其它成果由学分制考核信息管理员负责及时在网络学院学分制考核平台上进行申报,并将相关依据资料送至组织部进行审核。

5.学分制考核与局领导的年度考核、年度述职述廉相结合,局领导在年度考核以及述职述廉的同时,要进行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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