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振东新区,各有关企业:
高温季节即将来临,夏季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此时,预防高温、暴雨、雷电等灾害性天气带来的灾害,尤为重要。按照嘉兴市“基层基础建设年”和2013年我国“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安全生产月的主题要求,现将《转发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期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嘉安监危化〔2013〕79号)转发给你们,并作如下要求,请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提高对高温季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储存、经营以及烟花爆竹工作的特殊性、重要性的认识。各安监站、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从业单位要本着对企业财产和从业人员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高度警惕,严密防范。对高温季节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重点部位,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机构和岗位责任制,配备适当的人员,落实必要的经费,务必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在日常生产、储存、经营过程中做好降温防晒工作,凡遇温度超过37℃,从业单位能够停产的应立即停产,不能停产的要采取防暑降温、降低生产负荷、错开高温时段等措施降低危险单元的温度,确保安全无事故。
二、认真做好各类设备和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从业单位要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环节的日常安全管理;定期对防雷、防静电设施、设备检测检验,确保防雷、防静电设施设备有效运行;按照有关规定堆放各类危险原材料和产品,如果露天堆放,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晒和防水、喷淋降温等措施;易产生积水的低洼区域不得堆放危险化学品。
三、切实落实防暑降温和劳动者劳动保护的各项措施。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从业单位要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各类有关防暑、中暑急救等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工作的自我劳动保护能力;从业单位要按规定调整高温、露天、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作息时间,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烟花爆竹储存单位要严格执行高温停产的规定;在作业场所、值班间、休息室、待班宿舍等场所采取有效的通风降温措施,改善作业环境,并为一线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降温设施和物品,同时确保防暑降温设备、器材正常运行,预防中暑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四、以嘉兴市5月至10月的危化企业开展岗位练兵、岗位学习、岗位比武活动为契机,加强应急救援演练工作,提高自我防范能力。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企业内部灵活多样的练兵学习活动,特别是各重大危险源单位,除了做好监控工作,落实具体监控措施外,必须根据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针对高温季节的专项预案演练,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五、突出重点,加大执法力度。各安监站要督促企业认真执行《桐乡市2013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并执行高温时期安全管理办法,落实安全值班和领导带班工作,做好安全巡查和值班记录。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限期进行整改。对措施不得力、检查不细致、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人员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要及时通报,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甚至发生安全事故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转发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期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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