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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委托浙江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年产600万平方米环保节能型橡胶输送带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收悉,我局对你公司主要污染物总量平衡方案进行了研究,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议的项目建成后你公司总量控制指标:化学需氧量12.15吨/年;氨氮2.73吨/年。
二、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第七条和《桐乡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相关的要求,其新增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削减替代的比例为1:1.5,由于本项目新增化学需氧量由企业内部调剂解决,无需进行总量削减替代。具体削减替代量方案如下:氨氮由桐乡市南日制丝有限公司、桐乡市新生丝厂、桐乡市兴隆丝厂和桐乡市老通宝丝业有限公司关停项目结余量中替代,替代量为4.095吨/年;
三、你公司所需的排放指标氨氮暂不交易。
四、该项目须经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投入建设,并严格按环评批复意见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做到污染物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要求。
桐乡市环境保护局
2013年6月3日
技改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平衡的意见.doc">附件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