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认真贯彻落实《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的通知》(桐政办发〔2013〕26号)精神,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强化责任落实,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现就开展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明确如下事项:
一、目标任务
进一步完善基层组织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构建 “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重点推进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和村(社区)二级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确保安全监管不留盲区、隐患排查不留死角,实现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的管理机制,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主要内容
要按照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的“三定”要求,建立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体系。
(一)定区域,合理划分网格单元。按照全面覆盖、便于管理的要求,原则上以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和行政村(社区)为单元划分网格。企业数量较多的工业功能区、行政村(社区),可按自然村或企业分布状况再次划分微网格。在此基础上,绘制网格图。
(二)定人员,明确网格责任人。要根据各网格内企业安全生产状况,逐一明确相关责任人。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区域网格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安监站负责人是具体组织实施人;行政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所在网格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安全协管员是具体组织实施人,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联村(社区)干部要协助和督促所在网格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其他网格也要按照实际情况,明确责任人。对网格内的重点区域和企业可明确具体责任人
(三)定责任,完善网格职责。各网格责任人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摸清网格内企业安全生产底数。掌握了解网格内企业数量、规模和安全生产状况等底数。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网格要重点了解掌握规模以上企业和安全生产重点企业、重大危险源(点)、近三年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企业;村(社区)网格要了解网格内包括微小企业在内的所有企业的情况。同时建立网格内企业名册。二是及时传达安全生产工作要求。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应每季度召开由下级网格责任人参加的安全生产会议,传达上级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布置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村(社区)应根据安全生产实际需要,及时将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传达到网格内企业。三是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镇、村级应制订安全生产检查计划,按照职责分工,督促和提醒网格内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予以记录,并要求企业整改。对企业没有及时落实整改的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和反映。
三、实施步骤
(一)开展动员部署(5月15日前)。加强宣传发动,组织工作部署,制定实施方案。
(二)建立网格体系(6月底前)。完成网格单元划分,明确网格职责人,完善网格工作职责,建立相关考核和督导制度。
(三)全面组织实施(7月初起)。督促落实网格化管理工作要求,组织网格责任人特别是安全协管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保障工作规范开展。
(四)总结提升完善(12月底前)。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回顾总结,及时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做法,不断完善工作机制。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市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实施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作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年的重要内容来抓,扎实动员部署,认真制订实施方案。各地实施方案请于5月底前报桐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注重结合,统筹推进。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市级有关部门要将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与安监站规范化建设相结合、与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相结合、与各级党委政府推行的“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要求相结合,下移工作重心,突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统一部署,统筹推进,不断提升基层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三)强化督导,取得实效。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市级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对工作进展不快、流于形式的,要提出批评和改进意见;对存在的矛盾和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措施。确保安全监管不留盲区、隐患排查不留死角,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定期通报各地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宣传各地好的做法和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