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切实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水平,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根据《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的通知》(桐政办发〔2013〕26号)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统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规规范为依据,坚持效益与安全并重,完善责任网、监督网、保障网,推动重心下移、机构加强、责任明确、能力提升、工作规范,促进特种设备安全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为桐乡加快长三角新型工业城市建设提供安全发展环境。
二、工作目标
建立完善“政府统一领导、行业部门管理、乡镇(街道)日常监管、质监依法监察、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支持”的特种设备大监管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目标责任制考核,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和镇(街道)实质性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职责,全市特种设备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基层机构队伍、工作机制、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等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层次和水平进一步提高,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持续改善,特种设备事故不突破上级下达的控制指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工作重点
(一)深入推进特种设备“大监管”机制建设。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大力加强与安监、建设、旅游、教育、卫生等部门联系和沟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与相关部门的联动机制,通过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和镇(街道)的管理职能。
(二)积极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目标责任制考核。争取将特种设备“四个率”(使用登记率、持证上岗率、定期检验率、隐患整治率)和镇(街道)特种设备监管“四个有”(有人管、有事管、有章管、有记录),全面纳入县(市、区)、镇(街道)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推动基层政府实质性履行特种设备四项基本监管职责(建立台帐、实施巡查、隐患排查、宣传教育)。
(三)进一步加强基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建设。推进完善基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力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应至少配备2名专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各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责的质监站应至少配备1名专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乡镇(街道)安全监管机构应配备1名专(兼)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人员,并切实履行特种设备四项基本监管职责。村(社区)要明确1名特种设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巡查。
(四)大力提升基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能力。组织在岗人员积极参加各类培训班、提高班,鼓励基层安全监察员积极申报A类安全监察员资格。继续实施新上岗人员的实习锻炼制度,推行新上岗安全监察人员跟班检验学习、检验人员“师徒结对”等多种措施,提升基层安全监管人员的执法能力和工作水平,弘扬爱岗敬业精神。
(五)真正做到特种设备监管重点下移。按照全市统一的市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和行政服务事项的程序、内容和要求开展各类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和行政服务工作,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履行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日常安全监察职责,处理投诉举报,治理安全隐患,按职责分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审核发证、小型锅炉房核准,按职责分工负责锅炉房竣工验收报告和图纸的备案、异地检验机构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的备案;承担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施工告知、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气瓶充装单位和气瓶检验单位年度监督检查;参与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和生产单位监督检查。
(六)努力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制。要努力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动态监管和检验管理系统,监察和检验机构要加强联系与合作,持续改进特种设备中心数据库,不断完善相关信息和数据。安全监察机构和质监站应明确各自职责,分工合作。借鉴海宁市质监局的特种设备事前计划、事中控制、事后评定的“三无两超”(无证安装维修、无证使用、无证操作和超期未检、超期未改)专项整治工作经验,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状况持续改善。继续执行特种设备严重隐患月报制度,严格实行特种设备严重隐患封闭管理,确保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各镇(街道)要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制度和考核机制,充分运用现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动态监管系统,及时完善辖区内特种设备台帐,定期组织村(社区)特种设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抄报和处理。
(七)继续推动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通过特种设备日常安全监察活动,继续向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宣传和告知法定职责,督促企业认真履行法定义务。继续实施特种设备培训工程,联合安监部门加大对企业负责人的培训,持续提高企业负责人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应认真学习《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切实履行特种设备安全职责,组织建立以“三落实、二有证、一检验、一预案”为主要内容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制,即:建立并落实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岗位职责、操作规程、档案管理等),落实特种设备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落实各级特种设备责任人员;特种设备有使用登记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有上岗证;在用特种设备经定期检验合格;制订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
(八)稳步提高应对和处置特种设备突发事件能力。在市社会应急联动指挥中心的领导下,进一步完善桐乡市质监系统社会应急联动工作机制,以特种设备应急处置队伍为核心,进一步完善电梯事故应急救援协作网络,形成质监协调、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广泛参与的特种设备应急处置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强化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演练,每年应至少组织一次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演练,并及时总结,持续完善;督促企业积极开展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演练,稳步提高企业应对特种设备事故的能力。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3月)。根据政府和本方案的要求,制订印发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3年4月-10月)。组织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镇(街道)和质监站的人员配备进行一次全面调查。在此基础上,对照有关要求设置或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配备或充实工作人员,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同时,以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为核心,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部门行业管理,健全各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安全意识。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3年11月-12月)。组织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回顾总结,及时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扩大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成果。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由傅一熙纪委书记为组长,费建忠、王晓平、杨兴忠、丁国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费建忠兼任办公室主任。将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作为年度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并纳入部门年度工作目标,严格考核和奖惩,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结合实际,务求实效。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制订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步骤、工作重点、职责分工和落实措施,勇于探索,大胆实践,及时总结,不断提高特种设备安全基层基础建设水平。
(三)强化监督,扎实推进。要把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作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加以监督检查,在政府的领导下,对措施不落实、工作进展不快、效果不明显的,提出批评和改进意见。对存在的矛盾和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措施。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会同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开展经常性的特种设备安全公益宣传活动,提升全民特种设备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能力。认真组织好“安全生产月”和“质量月”活动,广泛开展公众参与的以特种设备安全为主题的各类宣传活动,积极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