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
2013年度高(中)考即将来临,为确保考生应考期间有一个安静舒适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以及5月22日市政府召开的2013年度桐乡市高(中)考部门协调会议精神,现就严格控制考试期间环境噪声污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噪声污染控制
(一)建筑施工噪声和工业噪声污染控制
1.6月3日19时至6月16日12时,夜间一律停止有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其中双休日全天停止建筑施工。
2.高考期间(6月7日-9日),在桐乡高级中学、桐乡一中、茅盾中学、职教中心等考点周围100米范围内,全天一律停止建筑施工。
3.严禁位于学校、高考食宿点、居民区附近等敏感区域的工业企业噪声超标排放。
4.严格控制机械加工等生产活动排放的偶发性强烈噪声。
5.6月14日至16日,在中考考点周围,按上述有关要求执行。
(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控制
1.高考、中考期间,市区休闲广场关闭,停止播放音乐。
2.禁止考点周边的商店、商铺、住宅燃放烟花爆竹。
3.禁止文化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尤指敏感区域的歌厅、舞厅应严格控制音量,避免噪声污染扰民。
4.禁止在营业场所、露天娱乐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
5.家庭娱乐、住宅装修,应严格控制噪声,不得影响周边居民的工作与生活。
(三)交通运输噪声污染控制
1.对考点附近区域按规定实行交通管制。
2.机动车辆应按规定使用声响装置,严禁机动车辆在市区鸣喇叭。
二、责任受理部门
公安、建设、城管、环保等部门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和2013年桐乡市高考、中考部门协调会议的统一部署,各负其责,做好高(中)考期间噪声污染的控制工作。
三、相关要求
为确保上述规定的贯彻落实,各有关单位和职能部门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依法管理,联合执法检查,加强执法力度。具体要求如下:
(一)公安、建设、城管、环保等部门应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强化执法力度,并落实专管领导负责此项工作。
(二)各有关主管部门应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发现噪声污染行为应及时查处;对影响较大,危害较重的噪声污染问题,应采取果断措施,联合媒体给予曝光并责令其停止侵害行为。
(三)社会各界应积极举报噪声扰民行为,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噪声污染控制工作。
望有关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巡查管理,确保今年招生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欢迎市民监督、举报违反规定的行为,市环保局值班电话: 13857366110、666110、12369,城管执法局值班电话:88032928、96310,公安局值班电话:110。
附件:考点学校及考试时间
桐乡市环境保护局 桐乡市教育局 桐乡市公安局
桐乡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桐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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