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乌镇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乌旅[2013]42号请示及相关附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繁荣桐乡旅游经济,完善旅游服务功能,同意建设桐乡旅游广场项目。项目单位为乌镇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桐乡市高桥镇桐九线与高桥大道交叉口西北侧。
三、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建设用地面积33793.79平方米,项目由酒店、商业、住宅组成,地上建筑面积11904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2926平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5024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20000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40%。所需资金全部由乌镇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