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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七一”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
为进一步树立典型、大力表彰先进,激励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再建新功,在服务经济建设中创先争优,成为推进我街道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坚强堡垒和先锋模范,在纪念建党92周年之际,街道党委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评选表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和条件
1.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条件: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党员业绩突出;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开拓创新、勤政廉政、有较强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党员队伍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干部能够较好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2.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积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理想信念坚定;刻苦钻研业务知识,熟练掌握岗位技能,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开拓创新,在推动本地本单位科学发展中创造了一流业绩;牢记党的宗旨,服务意识强,服务能力强,服务社会和群众成效明显;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自觉抵制不良风气。
3.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条件:模范实践科学发展观,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强的党性;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创造性地推进本地本单位党的建设,取得显著成绩;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甘于奉献,廉洁奉公;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受到党员和群众的信赖。
二、评选程序和要求
1.组织学习,把握标准。各党(总)支部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明确评选工作的要求,认真回顾总结本党(总)支部工作和党员的思想、工作及其现实表现,对照条件,掌握情况,全面把握先进标准。
2.发扬民主,公开推选。表彰党内先进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党(总)支部在推荐和评选工作中一定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要切实增强评选工作透明度,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预备人选。预备人选要进行公示,在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党(总)支部集体研究,确定推选对象,上报街道党委。
3.加强结合,推进工作。评选工作要突出时代特点、紧贴中心,先进典型要有时代性、代表性,榜样作用要明显。要把推荐和评选过程,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各项工作的过程,结合迎“七一”等工作,加强宣传,形成评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局面。
三、评选的名额及办法
全街道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10个,优秀共产党员88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0名。
1.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在各基层支部推荐的基础上,由街道党委研究决定。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名额原则上按各党(总)支部的党员数量进行分配。具体推荐分配名额见附表一。
2.各党(总)支部确定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选对象后,要及时填写《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并于2013年6月15日前报街道党委组织办。
附件:1.优秀共产党员推选名额分配表
2.先进基层党组织登记表
3.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
4.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
中共凤鸣街道委员会
2013年6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