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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桐乡市农业科技企业的通知
各镇、街道科委:
为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培育和发展新型农业科技创新主体,推动我市农业科技产业快速健康发展,根据《桐乡市农业科技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桐科〔2013〕36号)文件要求,现就2013年桐乡市农业科技企业申报和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企业须从事一种或多种农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经营业务(单纯的商品经营除外),且已有一项市级以上科研项目或新产品。
(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含工商登记的专业合作社与家庭农场),产权明晰,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三)企业负责人具有较强科技意识与技术创新能力。企业职工中高中和中专以上学历人员应占10%以上。
(四)企业注册资金30万元以上,具有完善的生产经营场所、设施,以及完善的、科技管理体制与较强市场开发能力。上年度销售额达到200万元以上。
(五)企业每年用于农业科技研究开发的经费,占本企业当年总销售额的2%以上。
(六)企业的技术性收入与利用科学技术生产的产品销售收入的总和应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
(七)企业的各项环保指标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请认定市农业科技企业的单位须填写《桐乡市农业科技企业认定申请表》,并附企业主导产业发展报告(包括企业现状及发展前景,研究开发内容及技术经济指标,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上年度年终财务报表;税务登记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章程;企业行政、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科技项目证明、人员学历清单及复印件、技术人员名单及复印件等有关材料。
(二)经所在镇、街道科委或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签署推荐意见报市科技局。
(三)《桐乡市农业科技企业认定申请表》一式5份,附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1份。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30日。
联系人:张海艇,电话:89398314、15157303291(693291),地址:市行政综合楼3楼314,邮箱:农民信箱或协同办公。
附件:桐乡市农业科技企业认定申请表
桐乡市科学技术局
2013年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