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桐乡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天然气价格调整报告方案》已收悉。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246号)、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非居民管道天然气价格的通知》(浙价电〔2013〕30号)文精神,以及《浙江省定价目录》规定,经市政府同意,通过成本监审,现批复如下:
一、桐乡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含税)由现行的4.30元/立方米调整为4.94元/立方米,下浮幅度20%。
二、上述价格自2013年7月20日(省、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调整之日)起同步执行。居民用天然气价格按上级文件规定暂不作调整,并且在上级部门没有出台有关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政策的前提下,保持我市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基本稳定。
三、你公司在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同时,要对用气单位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价格调整方案的顺利实施,并保证市场供应,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
桐乡市发展和改革局 桐乡市物价局
2013年7月19日
